公示教学成果奖名单

发布时间:2015-12-16

文号:教育发(2015)14号


关于公示“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教育发(201514

各培养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提高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504号】精神,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全体“教指委委员审议,2015年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业已产生。现对拟获奖成果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一周,即从20151217—2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信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材料要全面、证据要确凿。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电子信箱:edm@bnu.edu.cn

联系人:翟东升 联系电话:010-58802239

附件: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拟获奖名单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5年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