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前有关工作通知(20160111)

发布时间:2016-01-11

文号:教育发便字201601



关于院校征订教材、填写教育硕士研究生有关数据统计表以及放假前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育发便字201601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订教材。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2002年兰州会议精神,应培养院校要求,至2007年夏季,《教育心理学》(西南大学张大均教授)、《英语》(学生、教师用书,北京师范大学毛大威教授)、《教育研究方法》(华东师范大学杨小微教授主编)、《教育问题案例研究》(辽宁师范大学傅维利教授主编,属教学参考用书)、《现代教育技术基础》(华南师范大学袁锐锷等教授)、《教育管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吴志鈜教授)、《教育学原理》(华东师范大学叶澜教授)教材全部出版,秘书处于20133月征求了系列教材编写主编的意见,该套教材适用于各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使用(在职、全日制、农村、免费生、特岗教师),另外还有《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选》(第三辑)、《教育专业学位理论研究》、《教育专业学位实践探索》,现开始系列教材的征订工作(售价、订价见回执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系列教材系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院校原则上是自愿征订与购买,但考虑到该套教材是应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的要求组织编写的,为了便于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培养院校对有关课程的教学进行交流、研讨、评估,评选、推出精品课程工作,进而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教学质量,建议培养院校认真研究该套教材的使用工作,并向有关任课教师做出解释。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秘书处联系解决。

如果各校有教材征订需求,请按教材定价的八折将书款汇至北京师范大学。请从银行汇款(为避免费用缴纳迟缓,最好院校先汇款),银行信汇格式如下:

名:北京师范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帐  号:00000340256015272

款项用途:翟教硕教材款

二、上报数据。按照常规工作要求,请各院校按照附件时间要求上报有关数据。

三、上报方案。根据20161月“教指委”杭州职教专家工作小组会议精神,全体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招生院校修改原来上报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中职专业类别)于315日前重新上报。

【以上材料,通过秘书处电子邮件信箱edm@bnu.edu.cn完成上报】

四、专家检查。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教指委”将于今年上半年组织专家分组、分批对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50所第九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单位进行专家检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届时见“教指委”秘书处具体工作通知。

五、指导培训。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教指委”将于今年继续组织“送培训上门”服务活动,希望有关院校及早做出工作安排,明确需求,上报秘书处,以便“教指委”有针对性的组织专家“上门服务”,指导院校开展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六、其他活动详见教指委2016年工作计划。特别注意,今年是教育专业学位设立20周年,“教指委”围绕这一重要日子,将开展大型研讨活动,也希望各培养单位在贯彻中央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提炼特色,积极探索中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打造品牌,开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新局面。

附件:

一、征订《教材回执》(2016.3.15前传真或电邮秘书处)

二、2015年教育硕士研究生获学位人数统计表(分大类、按专业,2016.1.20前)

三、2016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录取人数统计表(分大类、按专业,2016.4.30前)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