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总结和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1-15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

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要点

 

    第一部分: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是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作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工作委”)后的第一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的指导下,工作委员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2015年117日,“工作委”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为“教指委”)年会在广州召开。会议期间,常务理事们就2014—2018年“工作委”暨“教指委”的工作规划、2014年工作总结、2015年工作计划以及工作重点(包括教育专业学位专项评估指标体系修订、2014年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等进行了深入讨论,从而为全年工作的推进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政策咨询

2015年1-2月,受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处委托,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政策协调的建议”,拟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向今年全国“两会”提交。“建议”回顾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近20年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建议”指出,这些问题中部分问题主要产生于院校层面,例如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定位仍有待进一步明晰,案例库建设相对滞后、案例教学有待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难以满足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有待提高,等,而有些问题则源于不同政策设计,源于不同时期、不同部门政策之间的协调不够充分。主要表现为,第一,类型过多。迄今为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有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特岗计划”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等五种类型。同一种专业学位却有五种不同类型的学生,这在所有专业学位中都是不多见的。

不同类型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在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招生方式、培养过程、学习方式、学位授予等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方案进行培养,安排不同的授课时间,采用不同的培养方式,这在客观上大幅增加了培养院校的管理成本,加大了承担教育硕士培养的教师的工作负担,不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第二,“同学”不同“待遇”。同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不同类型的学生在不少方面存在着不同待遇。例如,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是需要2-3年的实际工作经验,而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则可以在本科毕业当年直接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且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又如,同为在职攻读,农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特岗计划”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三种类型的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后,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证书,而普通中小学教师在职攻读,则只能取得学位证书、而无学历证书。在现行人事组织体制下,对学历证书的要求往往是刚性的。

以不同方式攻读同一种专业学位,在“入口”和“出口”却存在明显不同的“待遇”,这实际上人为地将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制造了教育中的不公平,直接影响了中小学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积极性,不利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事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第三,培养标准难以统一。根据现行制度的安排,不管何种类型的教育硕士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后,都将获得同一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证书。但在事实上,由于不同类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口不同,培养过程不同,培养的质量客观上是存在一定差距的。现行制度的安排实际上影响了国家学位的严肃性,也不利于客观评价人才培养的标准。

“建议还就进一步规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咨询意见,主要包括:1、合并类型。将现有五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并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两种类型。对每一种类型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定统一的报考条件,实行统一的入学考试,以进一步规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与管理工作。2、统一招生政策。将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纳入到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统一分配和下达招生名额。3、统一入学考试。取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之后,将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纳入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侧重于考生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的测评,而由培养院校负责组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试。4、统一“待遇”。无论是在职攻读,还是全日制攻读,本质上只是学习方式的不同,并无高低贵贱之分。为保持教育标准的同一性,一旦教育硕士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应享受同等“待遇”:或者都同时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证书、并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或者借鉴国际经验,都只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015年4月,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工作部署,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修订开展政策咨询。20156月,国务院学位办下发学位办(201522号文件,正式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工作,至此,开始于19964月,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拓展到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

2015年429日、520日、7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先后三次召集“工作委”部分常务理事、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家研究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开展试点工作会议,专门研究招生对象、招生方向、考试科目、培养方案、资格认定等组织实施、管理培养工作。

与此同时,“工作委”组织相关研究制定和完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经反复征求有关院校专家意见,并通讯征求全体常务理事的意见,于2015715日再次正式上报。该项工作的积极推进,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15年512日、519日,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处征求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有关文件意见和了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特殊教育专业研究生招生情况,以便汇报教育部有关领导。

2015年923—28日,基于当前我国专业学位硕士规模逐年扩大,为保障专业硕士教育质量,迫切需要制定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标准,科学评价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目的考虑,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经过前期调查,初步拟定了各类别(领域)《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特向各专业硕士教指委秘书处征询意见,秘书处反馈了有关建议、提供了正在研制的《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并派有关专家参加了20151014日在北京召开的关于该指标体系的论证会议。

二、组织建设

为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研究生教育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案例的研发推广,进一步完善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制,不断推进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相关院校和委员及同行推荐,“工作委”全体常务理事通讯审议通过,决定成立职业技术教育和教学案例专家工作小组。两个小组先后于2015920—22日、108—10日在天津和河南新乡召开了成立后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分别研究了各自小组今后要开展的主要工作。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家工作小组计划今年下半年组织专家审阅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培养院校培养方案、开展该领域课题立项等工作;教学案例专家工作小组计划开展制定该小组三年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编写基本要求》(通用版)文本、开展中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开展情况调研等活动。两个小组的工作会议都将专家工作小组的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三、案例开发与推广

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合作,建设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该项合作开始于20134月;20153月,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案例编写小组在重庆召开了案例编写结题会议;到20155月底,已有63个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教学案例进入“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以下简称“案例中心”),还有12个评选出来的优秀教学案例在严格按照入库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直到符合要求后也将入库。至此,实现了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案例中心”的“零案例”的突破,标志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范的案例教学也将登上历史舞台。

为宣传推广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的开展, 2015612—15日,“工作委”在沈阳师范大学开展了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案例教学观摩与研讨工作会议(为了保证案例教学观摩课的实际效果,“工作委”于520日派遣3位案例编写小组专家前往沈阳师大进行“磨课”指导),来自全国121所(共有142所院校)教育硕士培养院校的207名代表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在于让与会者明白了案例教学不仅仅提出了一种教学的样态,重要的是促使教师充分地思考在一个充满变革和不确定的社会中如何去提升学生的专业胜任力。

沈阳师范大学为会议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和研讨的平台,组织并展示了案例教学的课堂情境。两位优秀教师分享了他们对案例教学的理解、思考和尝试,课堂生动、学习活动紧凑、问题挖掘深刻,使与会代表感受到了案例教学独特且难以替代的魅力。案例开发和案例教学是一个过程的两个环节,案例教学更多的是一种鲜活的教学呈现。案例教学包含着情境呈现、问题生成、困境或者两难的思考、观点的碰撞、教师的点拨参与和指导以及新的开放性问题的展开等基本要素,通过这些要素的组合,使得问题情境的挖掘得以步步深入。各教育硕士培养院校在案例教学中应该多思考案例情境与知识体系的关系,规模化教学和小班化教学的关系,发散性思维、批判性思维与问题解决之间的关系,教师的角色定位及师生互动关系。今后,将思考如何通过案例开发与教学的理论探讨、案例的编写与采集、案例经验的交流、案例教学在各院校的推进、点对点的培训方式、如何进一步扩大案例库的使用、如何开发与推广案例教学视频以及通过案例大奖赛来推进案例教学等系列问题。相信案例教学的推进,必将充分凸显专业学位教育的特色并进一步提升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本次会议必将在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案例教学工作的开展起到深远的影响。

为进一步推进案例教学的整体发展,普及案例教学方法,提高案例编写水平,“学位中心”于2015101214日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办首期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教学与写作培训会议,来自31个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选派的有关院校专家和秘书处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教育专业学位共有13位专家和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并接受了“学位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在该培训会议之前,2015108—10日,“工作委新成立的教学案例专家工作小组在河南师范大学召开了成立后的第一次工作会议,为先前成立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案例编写小组工作的可持续、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提供了支撑,并计划以教育管理案例编写规范为模板,陆续启动其他专业的案例开发工作。

20151127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小学教育领域案例开发研究课题研讨会在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召开。本次会议初步确定了案例编写的基本框架和内容,明确了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

四、专项评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参加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教育硕士授权点为26个,分别是北京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华大学、黑龙江大学、淮北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信阳师范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云南大学、延安大学、新疆石河子大学、青岛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南昌大学、西北大学、东南大学、四川大学和厦门大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工作部属,20151月,“教指委”制定了“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并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修订,经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公布。

2015年3月至6月,上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估,并于2015630日前提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除华南理工大学外,其余25个授权点都在规定期限内将自评报告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20157-8月,“教指委”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评估。共有7名专家通过网上评议平台,对参评授权点提交的评估材料进行通讯评估。20159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评估结果反馈至“教指委”。20151019—21日,“教指委召开2015年第二次年度工作会议,对评估结果进行审议,并就处理意见形成了一致意见。

从此次评估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授权点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北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石河子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等授权点在自评的基础上,专门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住校评估。

根据各授权点自评材料,评估专家们认为,绝大多数授权点都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机构和管理机构,形成了较为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大多数授权点都能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投入必要的经费,提供基本的物质条件。绝大多数授权点都能较好地执行“教指委”制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符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学位论文指导过程较为规范,多数授权点不仅要求进行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还明确规定进行预答辩和学位论文的查重检测。绝大多数授权点都高度重视聘请基础教育学校的管理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参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大多数授权点都建立了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就总体而言,经过几年的不断努力,参加此次专项评估的授权点大多能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普遍较高,业已取得较好的社会声誉。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专家们发现,部分授权点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认识模糊不清,仍存在着明显的学术化倾向,甚至偏离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个别授权点师资力量不足或教师专业方向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不符,缺乏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少部分授权点实践基地建设不力,或名不副实,或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的开展,不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此外,个别授权点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既不能提供有效的支持,又缺乏严格的管理。

为此,“教指委”建议,第一,在改革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过程中,应严格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准入标准,尤其要严格对申请学位点授权院校的师资条件和人才培养基础的要求。第二,充分发挥“教指委”在学位授权点审核过程中的作用,真正发挥“第三方”的作用。第三,要求各授权点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学位点建设的管理,坚决扭转重申报、轻建设的倾向。根据评估结果,“教指委”对有关院校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与此同时,“教指委”于2015年3-10月间组织开展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参加201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教育博士授权点为15个,分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上述十五所院校同时也是2009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试点院校。

2015年1月,“教指委”制定了“201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经“教指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公布。

2015年3月至6月,上述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根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估,于2015630日前提交《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并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2015年921-23日,由七名“教指委”委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十五所试点院校进行专项评估。为更好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目的,评估工作采取会议评估方式。在院校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审核院校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等环节,专家组一致同意十五所院校通过专项评估,建议继续授权。20151019-20日,“教指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专项评估结果,同意将评估结果呈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五、培训与研讨

2015年424日至25日,“工作委在江苏大学召开了2014年全国新增50所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工作研讨会,宣讲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介绍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形势和管理工作经验,解读培养和评估方案,并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展开研讨。

通过培训,新增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进一步明确应当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制定教育硕士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并根据教育硕士评估方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教育硕士的教学体系;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教育硕士案例库的建设,并充分利用案例库的资源提升教育硕士的培养水平;应根据院校的实际情况和专业办学的成熟度渐进式发展,确保教育硕士的招生质量。会议强调,新增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要始终明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定位和培养目标,并围绕目标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2015年510日,一年一度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研究生培养院校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研讨会在贵州都匀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实践基地建设、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和研究生教学技能培养”,在以往邀请老院校介绍经验、特殊需求院校围绕主题交流工作等传统会议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七所院校课题中期报告和分别选拔在读研究生进行说课展示。与会代表们对研讨会的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形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15年83日-6日,“工作委”第一次工作全体会议暨教育硕士实践教学与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会议在烟台市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一、如何把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与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的整体架构结合起来;二、如何发挥培养院校与中小学实践基地的共同指导作用;三、如何保障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四、对即将公布的《全国教育专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实践教学、推进实践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文本展开讨论。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处陆敏调研员的报告,南京师范大学等5所院校分别就教育硕士培养体系建设情况、教育硕士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教育硕士实习实践培养模式、教育硕士实践能力培养与实践基地建设、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曹杨二中实践基地建设做了大会交流发言。

本次会议是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也是对教育硕士实践教学与实践基地建设开展的专题研讨会。会议期间,向18所院校颁发了“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牌匾。

2015年74日,“教指委”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召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前教育专业教学研讨会,会议的主题是“专业硕士培养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惑;亟需得到的支持与对策”。来自全国15所高师培养院校的21位代表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围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困惑并寻求解决办法召开的专项会议。

六、搭建学生交流平台

2014年起,借鉴相关专家组织的成功经验,“教指委”开始举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并形成胃一项制度。20151030—31日在杭州师范大学召开小学教育专业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决赛),本次大赛的初赛阶段,27所参赛院的87名小学教育研究生共选送了87篇小学教学设计,根据初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从中评选出51名选手参加决赛,最后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各11名,三等奖12名和优秀指导教师奖22名。

11月12—15日在上海师范大学召开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决赛),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历史)专业教学技能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43所参赛院校共选送了170余名学科教学(历史)专业研究生的作品,共有85名教学设计作品的优胜者作为正式选手代表(最后实际是40所院校的77名选手)各校参加了决赛,最后评选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优秀指导教师奖23名。该项赛事的制度化举办,势必为持续展示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成果,促进院校之间的相互交流,不断提高各个专业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为了深化和创新教育博士培养体系,提升教育博士的实践研究能力,促进教育博士对我国教育改革中重大问题的思考,激发教育改革创新,迎接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51211—13日在南京师范大学举办了第三届全国教育博士论坛。

七、评优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改革发展,不断提高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作为迎接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的重要活动之一。该项工作于2015618日发文布置,按文件要求各校应于930日前完成上报,最后实际完成上报是11月中旬,共有44所院校提交了101项申报材料,教指委122—5日在云南师范大学组织部分委员开展了评审活动,经过会议专家评审,特等奖空缺,一等奖评出12项,二等奖评出40项。

八、筹备庆祝活动

1996年4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由此开启了我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历程。20年来,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的共同努力下,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育学校的大力支持下, 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培养院校不断增加,招生规模稳步增长,专业领域逐渐扩大。经过20年的发展,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累计培养了20万名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为不断扩大我国基础教育学校的优质教师资源、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为庆祝教育专业学位教育20周年,回顾过去,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拟于201510-20164月间陆续举办系列活动,并于201546日形成《中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筹备方案”),经过广泛征求院校专家和委员意见,最后形成最终“筹备方案”,于2015518日上报国务院学位办进行工作请示,请示获得批准后,“筹备方案”于2015616日正式下发。

根据“筹备方案”,从今年起就将先后开展一系列活动,进行相关准备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筹备庆祝大会。拟于20169-10月间在北京召开中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庆祝大会暨教育专业学位教育高层论坛。拟邀请教育部和相关司局的领导、著名专家、培养院校领导、培养院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相关院系负责人、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教师)代表、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代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育学校代表与会,庆祝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举办20周年,表彰为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共同探讨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2、表彰评优。通过院校推荐、“教指委”推荐等方式,评选一批为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拟分设以下奖项: 

l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杰出贡献奖。表彰20年来在不同岗位上为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教指委”秘书处征求相关部门和培养院校的意见后推荐产生,经“教指委”全体会议评选产生。

l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在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改革、管理革新等方面精心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集体(评奖办法另行制定)。

3、成果总结.为庆祝教育专业学位教育举办20周年,拟组织编写以下图书,从不同方面展现过去20年所取得的成果。

l  《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的理论研究》。精选20年来国内学者有关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的研究成果结集出版(负责人:崔延强委员)。

l  《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的实践探索》。精选部分培养院校的典型经验结集出版(负责人:刘铁芳委员)。

l  《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探索》,精选部分新近研发的教学案例(负责人:张新平教授)。

 

除上述工作外,“工作委”2015年相继开展的重要工作包括:1、起草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报告。为全面总结过去五年我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情况,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办便字20150501“关于撰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报告的通知”(2015.5.6下发)精神,“工作委”采取课题立项的方式,委托有关院校专家对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进行回顾与展望,总结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教育标准制定与修订、实践教学与实践基地建设、案例编写与案例教学探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研究与交流研讨、分类型和按专业开展多样化培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加快发展,保证质量,树立品牌。该报告经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并通讯征求全体委员同意后,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于11月底前正式上报。2、迎接国务院学位办领导调研。201554日,国务院学位办有关领导于前往“工作委”秘书处所在地北京师范大学开展重点调研活动。调研活动期间,国务院学位办有关领导听取了“工作委”秘书处2014年工作的汇报和2015年工作思路的介绍,听取了2014年和2015年教育专业学位建设项目情况的汇报。与此同时,有关领导就秘书处和院校提出的专业学位专业化、标准化和社会化问题,以及教育硕士类型多等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并对“工作委”今后工作提出要求。3、开展实地调研。2015年1118—21日,吴康宁副主任委员一行五人对赣南师范学院进行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情况调研活动。该活动是为了落实教育部教研司(201412关于委托教指委承担201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的通知精神开展的一项实质性的具体工作,主要目的是寻求点上概括、提炼经验,取得突破,推进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工作的纵深发展。4、网站改版。2015121日,根据“教指委”20151月广州年会精神,网站移址西南大学,由该校网络学院提供技术支持。129日,西南大学按照原样复原了老网站;22日网站改版设计方案完成;225日网站开始改版研制,到526日,新网站前台改版完成,它在内部保留了与老网站的链接;64日新网站正式投入使用。新网站最大变化,就是在传统的简单发布信息的基础上,加强了多用途的平台的功能,使得各类评审、信息上传等动态工作变得操作性更强。另外,秘书处还与该校签订了网站托管协议,明确了其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二部分: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将迎来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工作委”将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的指导下,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继续立足实际、开拓进取、加快发展步伐,积极贯彻和落实“适应需求、创新模式、提高质量、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从整体工作推进与点上特色工作指导服务等主要方面入手,充分发挥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功能,在案例教材编写与教学、实践教学与基地建设、教学研讨与培训、评审与评估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2016年工作重点将继续围绕建立教育专业学位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开展。

1、在广泛征求培养院校专家、教师、管理干部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2、制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标准》。

3、制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基础课课程标准》

4、制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同形式论文标准》

5、完成《关于规范教育管理专业领域学位论文选题的指导意见》

6、完成教育硕士基础课教程修订工作

7、开展专家检查工作。对2015年国务院学位办审批通过的50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和首批职业技术教育专业领域45所试点院校开展实地检查、指导工作。

二、教学资源建设

继续推进以教学案例为重心的教学资源建设。通过委托研制、公开征集、案例评选等多种方式,加大教学案例库建设。

1、启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小学教育专业领域)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数学)案例开发与编写工作。

2、继续征集、评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领域教学案例。

3、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案例研发和征集工作。要求不同类型的教育博士培养单位,在各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学校的特点,结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编写1—2个案例(强调真实性、典型化)。经专家评审后下发院校共享。连续开展若干年后,争取结集出版和建立案例库。会议委托秘书处研制案例编写规范文本(模版),还要适时开展案例编写培训工作。

三、评奖评优工作

1、继续组织评选“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评选工作。

2、继续组织评选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

3、继续组织评选优秀教育硕士研究生优秀论文。

4、开展首届优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

四、开展课题研究

通过立项和委托等方式,推进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研究。委托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和培养环节工作改革的试点单位,郑海荣委员牵头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五、交流研讨活动

1、召开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培养工作研讨会。

2、召开第四次“服务特需院校”联盟会议。

3、举办第四届全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坛。

4、举办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研讨会,由清华大学承办。

4、举办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专业领域教学研讨会。

5、举办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生物)(华中师大承办)教学技能大赛。

六、20周年庆祝活动

2016年,是我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开展20周年。根据《中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方案》(已报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将开展一系列活动,纪念这一重大历史事件,进一步扩大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的社会影响,回顾过去,总结经验,展望未来,系统总结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的经验,认真反思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存在的问题,探索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发展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