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示范基地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3

文号:教指委发(2016)02号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

教指委发(201602


各培养院校:

2009年开展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各培养院校积极探索,不断加强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育学校的合作,先后建设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与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进一步推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先进基地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有效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继续开展“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院校在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登录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根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评选办法,准备申报材料。

二、各培养院校于2016630日前将申报材料以电子版材料(PDF格式),报送教指委秘书处;同时,委托专人通过中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网址:http//www.edm.edu.cn)信息平台上传,具体路径是信息平台上传,具体路径是“后台登陆”→“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专项工作上传” →“示范基地”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6年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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