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特需”院校教育硕士培养阶段经验总结交流会议

发布时间:2016-03-14

文号:教育发(2016)03号


关于举办“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研究生培养院校

开展教育硕士培养工作阶段总结交流会议的通知

教育发(2016)03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2016年工作计划,定于2016417—19日(17日报到,18—19日上午会议,19日下午开始返程)在洛阳市召开“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研究生培养院校开展教育硕士培养工作阶段总结交流会议,会议承办单位是洛阳师范学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主要围绕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全面总结和系统回顾“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

项目”(以下简称“特需项目”)实施以来本校的基本做法、主要经验、基本特色和存在问题,加强院校之间经验的交流。

二、参会人员

1.教育部有关司局领导、“教指委”委员、特邀专家等;

2.“特需项目”院校主管校领导、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承担具体培养任务的校内有关院()主管领导;

3.公共学位课、专业课的主讲教师及导师组组长。

三、会议内容

1.领导、专家报告;

2.“特需项目”院校主管校领导做经验交流与汇报;

3.每个院校选派一名在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一节微型课展示,时间10分钟;

4.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科研课题结题和2015年课题中期汇报。

四、材料提交

各院校需提供交流材料自行复印携带10份,同时于48前通过电邮发送电子文档至联系邮箱。

五、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 2016417―19日

报到地点: 洛阳师范学院伊滨校区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梁晓丽:0379-6861823513683863088

董朝宗:13503790592

曹玉涛:13693794917

联系邮箱: lysyyjs@126.com

七、会议经费

参会院校共同承担经费。委员、特邀专家交通费由其所在学校负担,讲课费、住宿费、会议费由会议负担。院校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每人需交纳会议费900元。

八、参会回执:

请与会单位在会议回执中注明航班号(或车次)及时间,务必于319日前将回执以电子文档或传真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以便安排接站、会务食宿。

附件:会议回执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洛阳师范学院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代章)

201638



附件: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交流与研讨会回执

单位盖章:(公章)

单位名称

参会人

性别

职称

职务

联系电话

到达

信息

返程

信息

是否

考察

备注

说明: 1、回执请于3月25前返回;

2、文化考察活动内容,请参会人员电话询问会议承办单位;

3、如需单间住宿,请在备注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