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示范基地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文号:教指委发(2016)10



关于公布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评选结果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指委发(201610

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评选办法”,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日照专项工作会议专家小组审定,报教指委全体委员会通讯审议通过,并经公示,现对获得“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荣誉称号的培养单位名单予以公布(以下简称“基地”,名单见附件)。

关于基地挂牌工作,教指委于20161030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届时统一颁发牌匾。牌匾将继续由教指委统一制作。



附件:“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荣誉称号院校名单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