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教学技能大赛初赛通知(新)

发布时间:2016-12-01

文号:教指委发(2016)16号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历史专业教学技能大赛初赛的通知

教指委发(2016)16号



各培养院校:

为进一步展示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成果,促进院校之间的相互交流,不断提高学科教学(历史)专业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历史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2017年共同主办第三届“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历史)专业教学技能大赛”,现将大赛初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1. 初赛为教学设计:从普通高中历史教材必修3中任选一课时的内容,按照新课程理念进行教学设计。参评教学设计作品要突出创新,将新课程的教学理论与课堂实践紧密结合,字数控制在7000字以内。

具体内容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教学设计思路分析”,通过对教材内容、学生基础等的分析,阐明教学设计的重点及基本思路;二是“教学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主要教学方法、教学设计特色等。

2. 决赛进行现场竞赛:从教学设计作品中评选的若干优秀作品作者参加现场说课、讲课、答辩、评议等竞赛环节。

二、比赛要求

1.本次大赛参加者是全日制学科教学(历史)专业教育硕士。大赛以各培养院校为单位统一组织选手参加比赛,不接受选手单独参赛作品。

2.所有参赛作品均以word(A4版式、5号宋体)排印,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下列地址:lsjsjyxhmsc@163.com

3.所有参赛作品和初赛参赛费务必于2017 年4月30日之前寄出,逾期不再受理。

有关决赛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获奖等级

1.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3个奖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组委会聘请专家采用通讯评审的方式,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作品。

2.评为优秀作品的选手将拟于2017年8月中旬在东北师范大学举行的决赛,通过现场说课、讲课、答辩、评议等环节,评出最后的获奖名次。

3.初赛每件教学设计作品需缴纳参赛费200元,由各培养院校统一通过邮局汇至: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全国历史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杨秦文收,邮编:730070,汇款时请在附言中注明“教育硕士参赛费”。

4.为鼓励教育硕士导师认真指导帮助教育硕士高质量地积极参加本次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培养院校学生获奖情况设立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参赛人数

每个培养院校可以推荐5名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校生参加初赛,初赛选手中的优秀作品选手代表学校参加决赛。

五、有关说明

1.各院校发送作品时,须同时寄送参赛选手汇总表(包括选手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年级、教育硕士学生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参赛课题)。

2.本次大赛初赛秘书处设在西北师范大学,联系人:杨秦文,电话:13919370562    苏向荣:13919364918;  E-mail:lsjsjyxhmsc@163.com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