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培养方案(修订版)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4

文号:教指委发(2017)04号




关于公布《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的通知

教指委发(201704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更好地适应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际需要,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于201511月起组织有关专家对2009年5月颁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在专家组多次讨论和广泛征求培养院校意见的基础上,20171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现予公布;同时公布已由专家组修订的小学教育专业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实行。原《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及各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指导性培养方案同时废止。

请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招生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并于2017630日之前报送秘书处(edm@bnu.edu.cn)。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培养院校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并反馈审议意见。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仍按现有培养方案执行。


附件一:《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

附件二:《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小学教育专业领域)》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7年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