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院校联盟会议(鞍山)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7

文号:教育发(2017)03号


关于召开“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研究生培养院校

开展教育硕士培养工作阶段总结交流会议的通知

教育发(201703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2017年工作计划,定于2017424——26日在鞍山市召开“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研究生培养院校开展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终期总结交流会议,会议承办单位是鞍山师范学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服务社会需求,努力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交流,保证培养质量”。

二、参会人员

1.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特邀专家;

2.“特需项目”院校主管校领导、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承担具体培养任务的校内有关院()主管领导;

3.公共学位课、专业课的主讲教师及导师组组长。

三、会议内容

1.主要围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五年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院校报告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

2.专家报告解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等规范文件;

3.“特需项目”院校工作交流研讨。


四、材料提交

各院校需提供交流材料,于410日前通过电邮发送电子文档至联系邮箱。

五、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 2017424日全天报到,2526日上午会议,26日下午离会。

报到地点: 鞍山市胜利宾馆(暂定)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康婷:0412-2962818  15242213283; 陈丽杰:0412-2960785 13704228166; 杜秀娟:0412-2960166  15641280668

联系邮箱: asyjs@126.com

七、会议经费

由参会院校共同承担经费。教指委领导、特邀专家交通费由其所在学校负担,讲课费、住宿费、会议费由会议负担。院校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每人需交纳会议费900元。

八、参会回执

请与会单位在会议回执中注明航班号(或车次)及时间,务必于3 24 日前将回执以电子文档或传真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会议统一安排参会代表入住鞍山胜利宾馆,食宿、交通费自理,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附件:会议回执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代章)

2017年36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2017年会议

回执

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姓名

性别

部门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到会日期

返程日期

是否需住单间

1.请参会单位将《会议回执》于2017 3 2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鞍山师范学院会务组,以便安排住宿和会务。

2.请尽量填写准确,以便会务组安排接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