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

发布时间:2017-10-09

文号:教指委发便字201703号


关于反馈"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

复评教学案例评审意见的通知

教指委发便字201703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专家2017922—24"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杭州会议复评,现将复评教学案例评审意见进行反馈,请有关院校按照复评案例评审意见(详见附件1234)组织校内有关专家再次对案例进行修改。“教指委”教学案例专家工作小组工作会议(201711月上旬将在重庆市举行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将对复审修改后的案例进行入库评审,根据修改情况与案例质量分批入库。


需要特别再次说明的是作者要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认真对对待案例的修改工作;建议各培养单位对照教指委网站上挂出的入库标准与格式规范等文件,对案例进行修改完善。


请各校务必于20171031日之前将有关专家修改的教学案例电子版提交秘书处(edm@bnu.edu.cn)。


附件:

1.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复审总体情况说明

2.首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复评案例评审意见(第一组)

3.首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复评案例评审意见(第二组)

4.首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复评案例评审意见(第三组)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7年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