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案例征集(第二届)复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4

文号:教指委发(2018)25号


关于公布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

复审结果的通知

教指委发(201825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 20186月,组织专家对相关培养院校提交参加第二届教学案例征集活动的教学案例进行了网上初审, 20187月中旬又组织专家以会审方式对通过初审的案例进行复审,现将复审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1)。

关于评审结果及后续工作,有几点说明:

1. 根据教学案例质量不同,评审结果分“微改、小改、大改和不通过”四个等级。其中,等级为“微改、小改和大改”的案例,都是通过复审的案例。

2. 等级为“微改、小改和大改”的案例虽通过复审,但与入库标准还存在程度不等的差距,需要根据复审结果中的“修改要求”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对案例进行实质性的修改与完善。

3. 各位作者也可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系统平台(http://ccc.chinadegrees.com.cn/user/enterLogin.do)查看复审结果与修改意见。修改意见中有三位评审专家意见和最终意见,三位评审专家意见为案例初审意见,最终意见为本次复审意见,请以“最终意见”作为案例修改的主要依据。

4. 通过教学案例复审的作者须于2018930日前在“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系统平台中提交修改稿,并将主要修改之处用word文档记录下来(也可提交原案例基础上的“审阅”模式)作为附件上传系统,以备专家三审时比较。

5. 经专家三审,修改符合要求并达到入库标准的教学案例,将直接入库;达不到要求的,给予一定时间再作修改,二次修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入库。

附件:


1.第二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复审结果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8年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