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25
文号:教指委发(2018)42号
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决赛
暨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议通知
教指委发(2018)42号
各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决赛参赛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决赛工作,推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积极开展案例教学,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支持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决赛工作将如期举行。现将决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名单
教指委发(2018)40号案例决赛名单(见附件)
二、比赛内容及授课要求
1.内容及教学要求:
授课课题须与初赛保持一致。
教学过程中要最大程度上体现案例教学的特征,做到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媒介、以问题为起点、以讨论为手段,突出师生、生生间的平等地位、协同参与、分享对话,面向实践理解与生成知识、观点和方法,提高学生理论学习效果和实际问题理解、分析与应对能力。
2.材料要求:
每位参赛教师须自行准备两个材料:(1)授课使用的教学案例;(2)授课教案。(一式五份)报到提交会务组。
3.时间要求:
每位参赛教师授课时间为50分钟。
三、比赛规则
1.比赛分组:决赛分组如下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
参赛教师 |
专业领域 |
参赛教师 |
专业领域 |
参赛教师 |
专业领域 |
董 乐 |
学科教学(数学) |
孙锦明 |
教育管理 |
马金晶 |
特殊教育 |
李建彬 |
学科教学(物理) |
芦 伟 |
教育管理 |
王 芳 |
学前教育 |
尹 苗 |
学科教学(生物) |
李晓梅 |
小学教育 |
仲小敏 |
学科教学(地理) |
崔学荣 |
学科教学(音乐) |
任红艳 |
学科教学(化学) |
高惠蓉 |
学科教学(英语) |
3个场地同时进行,共4场(时间安排如下)。选手抽签确定决赛先后顺序。
场次 |
时间 |
第一场 |
11月5日 9:40-10:30 |
第二场 |
11月5日 11:00-11:50 |
第三场 |
11月5日 14:00-14:50 |
第四场 |
11月5日 15:20-16:10 |
2. 决赛流程:
(1)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10月29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完成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2)组建班级,布置教学任务
需要西南大学提供授课对象的教师联系会务组,与授课对象通过微信等方式组建教学班级,布置相关教学任务。
(3)报到注册,熟悉比赛场地
2018年11月4日(如需提前报到,请事前告知会务组),报到时向提交会务组授课使用的教学案例及教案,自行准备五份纸质材料。
会务组统一于11月4日下午4:30带领参赛教师熟悉比赛场地。
(4)参赛
2018年11月5日按抽签顺序参赛。
四、教学现场条件
1.教学展示现场分为教学区和观摩区,教学活动在主席台上展示,与会代表现场观摩。
2.教学决赛授课对象为8名相关专业教育硕士研究生,决赛教师可以自带不超过8名学生,如果不足,会务组为每场教学补足学生至8人。
3.提供视频投影、讲台、麦克风等教学设备;
4.每场教学展示课安排一个机位全程视频录像。
五、评委组成
1. 决赛评委由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选聘。每组由5名专家担任评审和工作秘书构成,评委负责评分,工作秘书负责联络、比赛计时、资料收集等工作。
2.评分标准由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评审必须按照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评审细则评分,不得私自修改评审细则中的评审要素及标准,凡发现私自修改评审要素及标准的教师,即取消该专家已打出的所有选手的分数,并记录在案。
六、有关说明
1.决赛选手不缴纳会务费,住宿和交通费自理,仍需要由所在高校进行会议注册。决赛教师可以带不超过8名学生,学生也不缴纳会务费,交通食宿自行解决(住宿地需自行联系桂圆宾馆以外的地方,可联系桂圆宾馆附近的宁登.精品酒店)
2. 本次大赛由西南大学承办,会务组已建立决赛教师微信群,请各参赛教师尽快扫码入群,以便后期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 黄漓红 023-68254487 田丰 023-68254426
微信群二维码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详见教指委发(2018)40号文件附件(案例决赛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