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11-11
文号:教硕发(2007)15号
关于召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2007年第四次专项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硕发(2007)16号
各位委员: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将于2007年12月21日在北京召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十周年庆祝大会,并举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与发展论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领导莅临指导。委员除需要出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十周年庆祝大会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与发展论坛的活动外,教育指导委员会还要在庆祝大会结束后的第二天上午召开2007年第四次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12月22日上午08:30—11:30
二、会议地点:北京西郊宾馆1号楼会议中心二层第七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7年工作总结;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8年工作设想;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总结。
四、会议费用:委员参加庆祝大会和专项工作会议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负责。
附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十周年庆祝大会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与发展论坛通知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