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02-25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0年工作总结与2011年工作计划

20101227教育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是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后开展工作的第一年,是我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取得重大发展的一年。在这一年中,第一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各项制度建设进入攻坚阶段。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各培养院校的大力支持下,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继续以“完善制度,强化组织,科学规划,加强监控”为工作重点,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为契机,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总体工作

    1、组织起草“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并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发,为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220103月,出席国务院学位办主办的2010年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席会议,并在大会进行交流经验。

320106月,组织考察英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情况,增进了对发达国家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状况的了解。

(二)积极推进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部署,通过科研立项,组织研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并报送国务院学位办颁发。

2、组织研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课程标准、学位论文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等相关规范,为保障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奠定基础。目前,相关标准研制已经完成,待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审议和进一步征求有关专家和培养院校意见后发布。

320104月,组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共同探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和管理工作,开展了教育博士研究生培养院校招生命题、考试情况的试卷分析工作。

(三)大力探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改革

120102月,教育指导委员会先后召开5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四种类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完成了制订《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总)、《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各专业方向)、《农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总)、《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总)的工作。根据总体培养方案,修订了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方向的参考性培养方案。

220103月,出席教育部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和就业办法文件研讨会议,为总体推进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工作、“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提供配套措施。

320103月,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要求,为国务院学位办提出《申请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的办学基本要求》,为2010年国务院学位办开展院校申请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提供政策参考依据。

    420105月,增设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前教育、特殊教育2个专业领域,并组织了院校申请和专家审议开设新增招生领域的工作。

52010611月,先后举办了院校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主讲教师的教学研讨会。通过组织培训研讨活动,达到了提高认识、交流思想、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

620106月,协助国务院学位办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单位答辩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北京师范大学等12所院校被列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720107月,主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管理培养工作研讨会议,会议围绕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机制展开了讨论,并初步交流了院校的有关做法。

820107月,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教育指导委员会还专门讨论了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是否开放招生的问题,并汇报学位办关于此问题的意见建议。

9、开展了修订《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标准的有关规定》和制订《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制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基本要求》(在职、全日制)的研究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待教指委研究后颁布。

1020108月,开展评选第二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活动。

1120109月,开展对第六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检查工作。在201012月召开的教育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总结。

12201010月,组织开展了审议2010年院校申请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工作。

    四)常规工作

开展了数据统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总、院校联系方式更新、档案整理、财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切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改革机制,加强指导,完善监控,提高质量”为工作重点,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总体工作

   适应专业学位教育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功能定位,探索教育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功能的机制,加强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我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1、进一步完善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各项标准,探索实施标准的途径与机制,大力推进质量保障工作。

2、大力探索教育指导委员会与培养院校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培养院校在教育专业学位教育质量保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积极开展与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交流合作,借鉴相关专业学位教育的成功经验。

4、继续推进国际交流,探索与国(境)外著名高校开展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合作交流的稳定机制。

5、从2011年起,组织编写“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发展动态”,每两个月一期,及时发布有关政策信息,报道培养院校的先进经验,促进交流合作。

6、启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研究工作。

(二)积极推进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

1、在广泛征求培养院校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课程标准、学位论文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等政策性文件。

2、制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等相关政策性文件。

3、继续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评价研究。

4、组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探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5、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案例库的建设。面向培养院校公开征集案例,对优秀案例予以奖励。

(三)深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改革

12011年上半年,召开教育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院校教育工作交流、研讨、检查活动。

22011年上半年,完成《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标准的有关规定》的修改和制订《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标准》。

32011年上半年,完成全日制和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基本要求》。

    42011年上半年,制订《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52011年上半年,召开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参会主体:第六、七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代表)。

62011年下半年,进一步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建设。在参考性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启动精品课程的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7、继续开展培训研讨活动。2011年上半年举办学科教育(物理)方向主讲教师和导师的教学研讨会,下半年举办院校学科教育(历史)方向主讲教师和导师的教学研讨会。

82011年下半年,开展第四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教学合格评估工作。

    9、研究、规划新设招生领域的设置论证工作。

102011年暑期举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专题研讨会。

11、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质量监控工作。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抽查,通过检查实现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教育质量的动态跟踪。

12、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业务指导工作。

1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有关司局2011年专业学位改革与发展的新精神,开展相关的专业学位教育工作。

(四)常规工作

1、进一步改进信息发布工作;

2、继续促进网站功能多元化;

3、进一步加强与其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秘书处的联系、交流;

4、继续加强档案建设、做好财务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