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6
文号:教育发便字201414
关于上报新增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的工作通知
教育发便字201414
第九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4)14号文件精神,你校被批准为全国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衷心欢迎你成为全国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相信,我们共同的事业由于你们的加入,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为了便于加强工作联系,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你校①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区、街道、道路、号码等XX大学或学院XX单位)、邮政编码;②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座机、手机、传真、电子信箱、QQ号码)、具体科室、职务。
秘书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员:翟东升
联系电话:010-58802239(座机)、58800519(传真)、13501139047(移动)、edm@bnu.edu.cn、QQ号码1730391989
通讯地址: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100875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