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06-01-01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2006年工作安排

 

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深化改革,拓宽专业,提高层次,确保质量,加快发展,为推进我国教师专业化进程,培养、培训高素质教师做出新贡献。

 

一、拓宽教育硕士专业设置,完善教育硕士专业结构。

根据我国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新一轮课程改革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研究增设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教育专业的有关问题。

采取项目立项的方式,委托华中师范大学刘华山教授牵头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的继续论证,委托广西师范大学罗兴凯教授牵头负责科学教育专业的继续论证,要求牵头院校联合其他院校的有关专家,完善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于2006510日前上报秘书处(文字及电子文档)。

二、提升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位层次,论证在我国开设教育博士学位教育的必要性、可行性。要解决招生对象的明确性,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培养目标的正确性。

采取项目立项的方式,委托北京师范大学马健生教授牵头负责论证并研制教育博士的培养方案,要求牵头院校联合其他院校有关专家,完善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2006530日前向秘书处提交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

三、拓宽教育硕士的培养模式,开辟大学毕业生攻读渠道。要准确定位,明确招生对象,强调实践环节。

采取项目立项的方式,委托华东师范大学牵头负责论证和研制培养方案,可参考北京、东北、华中师范大学的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并吸收其他院校的意见,于2006530日前向秘书处提交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

四、扩大教育硕士的培养单位,努力构建一个开放型的教育硕士的培养体系。要完善评审新增单位的具体标准,吸收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培养教育硕士,营造开放性的竞争环境,要优先考虑向省(直辖市)、自治区布局未布试点单位的院校倾斜(9月)。

五、采取措施促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1.开展对第一、二批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的评审工作(分为自评、选择35所院校试评、29所院校正式评审三个阶段,评估工作具体操作意见2006年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确定)。

2.开展对第三、四批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的检查工作(培训新增单位,指导试点工作,9月)

3. 开展优秀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2005年毕业研究生),扩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影响(5月院校自评,推荐23篇;教育指导委员会06年年会下发,6月下旬或7月上旬专家评选)。

4.准备教育硕士培养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暨培养模式研讨会(5月布置文章,6月上报材料,暑假期间举行会议)。

5.召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主干课程教学研讨会,就新教材的使用及教学改革问题进行研讨(委托教材编写单位牵头负责,建议在5月举行,具体时间由教材编写单位研究确定)。

6. 建设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网,扩大宣传,交流信息,做到资源共享(2006年暑假前完成)。

7. 组织编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十年》(暂定名),筹备庆祝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十年活动。

六、完善机构,成立专家小组

1.    调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指导小组(完善职责)

2.    建立教育硕士专家数据库(学科小组外援,制定选拔标准)

3.    成立庆祝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十年筹备小组

   七、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

    2006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召开第二届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教育工作扩大会议。

  

 

 

 

 

 

 

                    秘书处

                     200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