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3-01-28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3年工作计划

 

    2013年,我们将在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下,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国务院学位办的领导下,开拓进取,注重内涵发展,继续在促进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健康发展的道路上奋力前行,积极贯彻和落实“适应需求、创新模式、提高质量、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的研究、咨询、指导及服务功能,尤其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在招生咨询、问题研究、教材建设、教学研讨、教学评估及质量检查等方面开展一些具体工作。这些工作大致可分为教育硕士工作、教育博士工作、其他工作三个部分:

 

    一、教育硕士工作

(一)组织教材修订与编写。与出版社合作,在有关委员和专家的大力支持下,力争在2013年内基本完成相关任务。

1、启动7门公共课和学位基础课教材的修订工作,计划2013年内完成部分教材修订。2、通过公开招标、专家评审等途径,开展新教材的编写工作。

    (二)组织案例库研究论证和建设工作。计划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合作,开展案例库的建设工作。初步确定20131月启动研究论证工作,3月与教育部学位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并召开专门研究讨论案例编写会议,4月组织专家收集、编写案例,争取年底完成教育管理专业案例的采集和编写工作。

    (三)组织教学研讨、教学技能大赛活动。2013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举行两次教学研讨会。2013月(11月),将组织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学技能大赛,对优胜者进行奖励。

(四)组织专家开展检查或教学评估活动。20135-12月间先后开展调研、教学巡查和教学评估工作。

1、专家调研:选择招生规模较大、不同区域的部分院校开展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专项调研活动。

2、专家检查:第七批院校,共10所。拟分若干检查组,对10所院校的教育硕士招生、培养、管理及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3、教学评估:对第五、六批教育硕士培养院校进行教学合格评估。。此次教学评估将采用新的评估指标体系。

    (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根据实际需要,拟在2013年期间正式立项若干科研课题,并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予以落实。一种形式是面向院校公开招标;第二种形式是委托相关专家组织研究。

    2013年拟开展的课题研究包括: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制及对策研究(含学习方式研究、学员“双证”研究、管理体制研究等);

2、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含各类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格比较研究、归类并轨研究等,或进行创新机制研究);

3、“双导师制”作用机制研究;

4、实践基地的建设与作用发挥系统研究;

5、教育硕士招生问题调查报告;

6、研究和出台“全日制教育硕士顶岗实践要求和规范”。

(六)组织重要工作会议。

1、院校分片研讨会议:中部院校(6月),全面讨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交流经验,建立联系,助推工作。

2、专题工作研讨会议(综合改革、学位论文、免费师范生、全日制、在职攻读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中的2-3个专题安排,拟在2013年秋季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硕士学位论文专题讨论会”。

3、积极创造条件,筹备召开两年一届的“导师论坛”。争取年内委托某一高校主办“第一届全国教育硕士导师论坛”。

4、适时召开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本科院校举办专业硕士培养院校工作交流与研讨会。

    二、 教育博士工作

(一)适时安排相关的调研与考察工作。精心准备,适时召开全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专题研讨会或工作会,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安排后续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教育博士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论证研制。

(二)继续做好招生的监督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各试点单位的招生动态,继续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评价研究,时间主要为20138月。密切关注招生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探讨社会与教育发展的需求及招生规模、专业方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尝试新措施,切实提高培养质量。鼓励相关高校积极探索培养模式,鼓励建立校内外、国内外更为高效的“协同培养”机制。教指委将适时在小范围内组织教学观摩或交流活动,并在较大范围内公开征集教学案例。

    (四)加强管理工作。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期间需要更加到位、更加高效的教育管理,为此要千方百计加强教指委秘书处的机构完善工作,并不断积累管理经验。

(五)加大工作交流工作的力度。2013年下半年,拟举办“全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坛”,促进不同院校教育博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应对其他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情况有所了解,积极进行横向交流,并注意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

2、组织出国参访交流,取长补短,切实推进教育博士生的国际互访交流。

    三、其他工作

(一)加强网络信息化工作。与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相适应,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尽快建立网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管理系统(联盟),并使这个系统成为师生、生生研讨交流的高效平台。应大力提倡培养单位创造性地进行培养工作,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快速传递知识,提高学习效果。

(二)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1、信息咨询与服务工作,包括文件精神、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贯彻落实领导的工作指示;

2、工作情况和数据统计,涉及招生、录取、培养、学位、经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3、文件档案的搜集整理。包括会议资料、工作情况资料、工作汇报资料等等的收缴,会议讨论议题的征集、整理等等。

4、组织会议:委员年会:12月;教指委其他专项工作会议:时间暂不确定。

5、秘书处网站的管理与建设,包括信息上传、网页更新、功能开发与维护等等,可尝试建立通讯员制度,及时报道培养单位的信息。

6、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教指委章程和财务收支有关规定管理有关经费,每年年会向教指委通报当年财务收支情况。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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