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会议

发布时间:2000-09-20


2000年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工作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00年9月18-20日  会议地点: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吕振万楼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于2000年9月18?D?D20日在福州市召开。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16人参加了会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今、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薛卫民和福建师范大学校长曾民勇同志出席了会议。

在开幕式上,曾民勇和薛卫民同志分别代表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省教育厅讲话。曾民勇同志介绍了福建师范大学的发展现状和福建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培养工作情况。薛卫民同志介绍了福建省省情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他们向会议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会上,李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讲到,我国专业学位教育从80年代开始论证,真正起步开始于90年代初。从此,它在高等教育史上拉开了高层次、专门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序幕。它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事情。专业学位教育,一方面是主动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所进行的自身改革问题,另一方面也是为适应整个社会、国家对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要求而承担的一种历史使命。也正因此,专业学位教育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为社会关注,政府重视,专家投入很大的精力进行研究,并且力求遵循教育规律办专业学位教育,因此,对专业学位教育可以形成如下的基本判断,即专业学位教育方向是正确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因它适应社会需要,它的发展是迅速的,同时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这个过程中,教育指导委员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李军谈到,教育指导委员会接受政府委托,委员由政府部门聘请,指导专业学位教育。它是一个行业性、咨询性的组织。他认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指导委员会、培养单位三者之间是裁判员、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关系。教育指导委员会起着一个教练员的作用,担负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既要指导培养单位,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评判着运动员成绩的好坏,它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他讲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认为教育指导委员会多年来的工作是非常出色的。对它的总体评价是:定位明确、工作积极、奉献无私、服务全面。同时,他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培养单位和用人单位,对教育指导委员会各位委员以及秘书处同志表示诚挚的敬意,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专业学位教育搞得更好。接着,李军同志结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面临的形势,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今后特别需要重视的两个问题谈了一些看法。他讲到,在即将告别20世纪,跨入21世纪时,冷静地思考下一步的工作如何开展是非常必要的。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扩大规模、教育投入增加和管理体制变动大的形势,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有两个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是质量问题。数量的发展与质量的保证和提高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已被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进程所证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前期已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又经历了规模发展阶段,目前应该进入到抓质量、抓改革,以质量求发展,以提高水平为己任的阶段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培养单位,都要以保证和提高质量为工作重点。教育指导委员会应该认真研究质量监控的措施。培养单位是整个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心环节,它的作用至关重要,从招生、培养、论文指导等环节应严把质量关。政府部门计划对专业学位教育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面向社会公布,以便形成一种社会压力,促进院校之间开展竞争,最终把培养质量提高上去。二是加强建设问题。李军认为,质量是我们工作追求的目标,但保证和提高质量的基础离不开加强建设和进一步深化改革,它是保证和提高质量的途径。加强自身建设是各个院校的一个中心工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起步晚,历史短,总体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此情况下,加强建设是学校的一项长期、持续、艰苦的工作。他还从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途径等三个方面对加强建设谈了具体的意见。最后,他向与会委员们透露,明年5、6月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召开全国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经验教训,概括一些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探讨一下它的发展趋势和今后我们需要采取的措施,梳理一下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今后发展的思路,如果条件成熟,争取制定一些相应的规范。他希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提早做准备。最后,他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把一个适应社会需要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带入新的世纪。

会议期间,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讨论了以下工作,并确定了相应的基本原则与工作思路:

一、通报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新增试点单位工作专家检查情况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裴娣娜向大会通报了2000年3月专家对新增试点单位工作检查情况。委员们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报名、教学、论文指导等工作交换了意见。大家普遍认为,第二批试点单位工作做的更认真,质量也比较满意。

会议确定,2001年专家重点检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师队伍状况。

二、讨论了首批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论文情况

会议对秘书处分发给委员的120篇论文情况首先安排了分组交流,然后集中交换了对论文审阅的意见。对首批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论文质量情况,委员们总的感觉还是满意的。

经专家初步评审,已经选出35篇比较符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要求的论文。委员们一致同意,在初步选出的35篇论文中,按学科、学校分,请有关专家对35篇论文再次遴选,形成《全国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编》,供试点单位论文指导工作参考。

委员建议,今后每届毕业生的论文都要搞《选编》,条件成熟时再进行优秀论文的评选,将优秀论文汇编成书,面向社会公开出版。入选的论文,一定要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具有实践性,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委员们还建议分片召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研讨会,委员分头参加,希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并提供经费支持。

三、讨论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会议期间,委员们阅读了秘书处根据部分试点院校(17所院校上交了调查问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问卷调查情况整理的统计报告,并根据专家检查了解的情况,专家们交流了对《大纲》修订的意见,试点院校和专家对现有《大纲》总体上基本肯定。针对试用中所反映出的问题,研究、确定了《大纲》修订的基本原则和时间安排,并且委托秘书处起草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文件。

四、审定了新增专业方向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

会议对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和学科教学(英语)三个新增专业方向编写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进行了审议,委员们对《方案》、《大纲》提出了修改意见,具体意见由秘书处直接与牵头单位交换。

五、研究、讨论了教材建设工作

委员们一致同意,五门公共课教材编写引入竞争机制,不再采取以前先指定牵头单位,再由牵头单位组织编写的办法,而是鼓励各个试点单位自己组织编写,或几所学校联合编写,编写的教材送交秘书处,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通过后,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其列为推荐教材。

教育指导委员会委托秘书处负责了解试点单位公共课教材编写计划和使用情况。

六、研究了案例教学工作

委员们审议了华南师范大学提交的《教育学原理》的案例材料,普遍认为应加强案例教学的研究,在充分肯定华南师大《教育学原理》教学案例的同时,有的委员认为材料中有的案例过于单一。会议委托辽宁师范大学牵头负责《教育学原理》案例编写工作。

七、研究、讨论了教师培训工作

会议决定,2000年12月底或2001年初,分片组织教学研讨会,将教师培训与研讨结合。研讨内容为案例教学、学位论文指导、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大纲》修订等。该项工作由各校研究生处组织,委员指导。每校参加人员2-3人,由研究生处负责人、学科方向教师组成。选派的教师应既是指导教师,又是任课教师,同时也了解中学教育教学的实际。该项工作应于2000年3月底完成。

八、讨论了2001年新增专业方向、扩大招生对象、增加试点单位和招生计划的管理工作,有关工作需报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再定。

1、会议建议,2001年招生增加体育、音乐和美术三个专业方向。会议确定,编写这三个方向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组成如下:

体育组:牵头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参加单位有华东师大、湖南师大、西北师大、山东师大、东北师大、南京师大、辽宁师大、华南师大、福建师大。

音乐组:牵头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参加单位有湖南师大、山东师大、西北师大、华南师大、南京师大、东北师大。

美术组:华南师大为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有湖南师大、西北师大、山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福建师大。

2、会议建议,2001年招生对象扩大到小学教师,政府机关教委系统的省、地、市教育行政人员,普通中学以外的其他中等学校的管理人员。

3、会议建议,2001年试点单位增加贵州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能否列为试点单位,有待于其通过资格审查。

4、会议建议,目前已成立研究生院的院校,2001年招生方向数全部放开,由学校自定。2001年新增的体育、音乐和美术三个专业方向,原则上各校应先开其中一个方向。

会议强调,招生专业方向的开设仍然坚持原审批标准,不具备规定的标准不可以开设。

以上工作需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批。

 

 

九、创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通讯》

会议决定,原由秘书处承办的旨在内部交流的《通讯》改由各试点单位轮流承办,每季度一期,经费由各校负责。《通讯》由各校投稿,采用统一的样式,word文档,A4纸激光打印,具体样式可参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通讯》第一期。

会议确定,《通讯》第一期由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编写。

十、会议决定明年4月召开2001年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和落实本次会议布置的教师培训、教材建设、案例教学、教学大纲修订等工作。

十一、大会听取了秘书处关于2000年1-9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财务报告。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

秘书处

200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