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会议

发布时间:2001-04-08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第三次教育会议暨第一次教育工作扩大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01年4月68日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宾馆

2001年4月6—8日,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三次教育会议暨第一次教育工作扩大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宾馆举行。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袁振国副司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黄宝印副处长、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问青松主任等领导到会并讲话。华中师范大学谷士文校长到会祝贺并致欢迎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1名委员中的20位委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由华中师范大学承办。会议还首次吸收全国29所(实到28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的领导出席。《中国高等教育》杂志、湖北电视台、武汉市教育电视台和武汉晚报等新闻单位的记者到会并报道了新世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这一盛会。

开幕式由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指导委员会)沈德立副主任委员主持。

大会由教育指导委员会顾明远主任委员致开幕词。他首先代表教育指导委员会向湖北省学位办和会议的承办单位华中师范大学表示感谢。接着,他向参加会议的领导、来宾和全体代表介绍了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谷士文校长代表华中师范大学热烈欢迎来自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和兄弟院校的代表,并认为本次会议必将对新世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继往开来的作用。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袁振国副司长充分肯定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他讲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处理培养与质量、需求与条件、规范化与灵活性等方面取得了探索性的成绩。各个试点单位以高度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他代表师范教育司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表达两层意见:一是高度重视与关注,并积极协调和支持该项工作;二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教育硕士培养规模。他希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扩大试点规模,坚持“两条腿”走路,并积极在应届生和在职生中探索发展途径。最后,他向与会代表通报了师范教育司最近几次重要会议的主要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黄宝印副处长在大会发言中回顾了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历程。他总结到,专业学位教育经历了从逐渐认识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性,到提出职业性专业学位,再到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加速发展的阶段。在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如下共识:专业学位适合我国国情和教育实际,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和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的研究生教育既要培养教育科研型的人才,也要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二者并重,齐抓并进,不可偏废。他希望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对专业学位进行调研、总结和借鉴国外办学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研究工作思路,提出我国专业学位发展的方向。希望试点单位的校长、教育科学研究院(所)的院(所)长和研究生院(处)的院(处)长研究办学规律和特色。在大会开幕式的最后,问青松主任代表湖北省学位办对会议安排在湖北省举行表示欢迎,同时表示今后将在思想认识、政策措施等方面给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积极的支持。

 

会议期间,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裴娣娜教授从疏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四年试点工作、树立特色和精品意识、共识和争论角度思索分片教学研讨会的问题等方面做了以何种姿态和精神参加即将召开的全国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会议的大会发言,她在发言中强调,通过准备参加全国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展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办学成果,反思总结试点工作,升华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规律的认识。

大会期间,来自于试点院校职能部门的领导组成的管理组还专门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管理工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教育指导委员会委托何艳茹副主任委员、杨启亮教授参加,并向大会通报了讨论的有关情况。管理组讨论热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制订和编制达成共识,即前提是应符合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求,发展幅度应大一些。普遍对办学声誉和总体形象非常关注,指导思想应是积极发展,注重质量。管理组的代表就学科专业方向的建设问题、招生规模、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录取问题、联考工作、“十五”规划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呼吁考务工作应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山东、南京、东北、华南、北京、华东和华中等7所师范大学分别从培养工作、制度建设、招生工作、论文把关、科研工作等角度在大会做了交流。

在大会闭幕式上,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澜教授围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十五”期间的发展做了主题发言。她讲到,本次会议是教育指导委员会在新世纪,也是“十五”期间的第一次会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如何发展应有一个长期的思考。整个“十五”期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总走向是走向成熟。为此,应从形成规模、培养队伍、建设制度、配套政策、创造品牌五个角度来认识。她强调当前应从提升需求、系统把关、抓住重点等方面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她认为“十五”发展重点应放在搞好课程建设。

在大会闭幕式上,国务院学位办黄宝印副处长首先就院校提出的入学时间、报名费提留、推荐入学、学历与学位等具体问题专门做了说明;接着,他谈了参加本次会议的几点体会。他谈到,要着力依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挥他们的指导作用,树立委员会的权威;要培养好一支教师队伍,这至关重要。培养单位应完成几个转变:既学术型培养向应用型培养的转变、培养方式从个别指导到集体指导、教学手段从传统到现代教学手段的转变、管理方式从完全政府管理向政府管理和学校管理结合转变。在转变过程中,应研究、思考连带的问题,并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黄宝印副处长就质量问题讲到,认识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自身存在的不足并不是否定成绩,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一方面要争取政府支持,另一方面要增强自身的吸引和生命力,为此必须开发、培育、占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这块阵地,而要让其成为职业任职资格条件,就要靠专业学位教育的高质量,要树立品牌意识。目前,研究生教育面临良好机遇,应抓住机会,加快发展,不辱使命,迎接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美好未来。

在大会闭幕式上,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顾明远教授做了会议总结。在总结中他针对“十五”规划、2001年招生规模、新增专业方向、扩大试点单位、强调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做了补充发言。顾明远教授特别强调,设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来之不易,从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珍惜它。为此,一是要定位清楚,二是要保证质量,要培养(教育)观念、掌握(学科)前沿、改善(教学)方法、坚持(终身)学习。要从领导重视、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把好论文关和开展评估工作等方面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最终创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品牌服务。

本次会议研究、讨论了如下内容:

一、关于2001年在职攻读学位总体招生工作设想

1)招生工作统一发文,附若干个附件;

2)考务工作中报名形式、命题组织、考试方式方面的变化;

3)4月底之前试点单位上报招生专业方向和招生计划。

二、会议通过了2001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基本原则

1)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有三年以上基础教育第一线教学经历,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和其他中等学校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委系统中有中学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干部;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2)招生领域

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现代教育技术等14个学科专业方向,其中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会议没有通过开设学科教学(德育)、心理健康等专业方向,因为每一位教师都应做德育工作,为此会议建议今后所有专业方向培养方案中都要增加德育的课程和内容,学科教学(思政)要加强德育的内容,教育心理学课程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3)开设条件和要求

试点单位要有开设学科专业方向相应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并根据自身培养能力和本地区社会需求情况自主决定开设招生专业方向,原则上不能同时开设所有方向。

4)招生计划和上报要求

每校招生计划为200—300名。每个专业方向招生原则上不能超过30人。要求各校于4月20日之前上报本校招生专业方向和招生计划,上报单位是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可先集中上报秘书处,秘书处汇总后转送上级部门。

5)建议适当扩大试点单位,特别是西部地区。请国务院学位办研究审批。

三、初步研究、议论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十五”发展规划问题

会议没有形成规范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十五”发展规划。委员们围绕保证培养质量展开了议论。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中,要清醒地认识到把握好培养质量与数量关系的重要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抓住机遇,“十五”期间要有一定数量的保证。委员们建议,随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规模的扩大,应加强评估的力量,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委员们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师队伍、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课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既教师观念要转变,教学内容要更新,教师指导力量要加强,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委员们针对如何保证培养质量交换了看法,有的委员建议各校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体制上应有所创新,要从原来依托学科体系中摆脱出来,成立统一的教育研究中心,归口统一管理;但有的委员认为短时间很难将许多教师集中起来,这需要一个过程。

四、教育指导委员会议审议了新增专业方向(音乐、体育、美术)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委员们给予学科教学(美术)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充分的肯定,认为特点突出,较为系统、全面。会议要求承担新增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编写的牵头单位还应多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再仔细推敲一下,应重点突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要注意与本科层次的衔接和区别。

五、委员会研究、讨论了修订大纲等培养工作,考虑到分片教学研讨学科力量不足,会议决定:成立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学科协作组,原负责牵头编写方案和大纲或会议指定的试点院校分别牵头负责一个或若干个学科,分学科指导修订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师资培训、教材(案例)教材建设等工作。教育指导委员会文科、理科、教育管理三个学科指导小组的委员参加到有关的学科协作组中,指导学科协作组开展工作。

(一)学科、承担单位、委员(或部分院校负责人)分工

教育管理            华东师大、辽宁师大    叶澜、傅维利教授

学科教学(语文)      湖南师大              周庆元教授

学科教学(数学)      华中师大              邓宗琦教授

学科教学(物理)      首都师大              乔际平教授

学科教学(化学)      陕西师大              吕九如教授

学科教学(生物)      山东师大              赵彦修教授

学科教学(地理)      华东师大              叶  澜教授

学科教学(历史)      东北师大              何艳茹、孙伟志教授

学科教学(英语)      北京师大              王  蔷教授

学科教学(思政)      东北师大              何艳茹、孙伟志教授

学科教学(美术)      华南师大              何艳茹、袁锐锷教授

学科教学(音乐)      福建师大              胡晓莺教授

学科教学(体育)      华中师大              邓宗琦教授

现代教育技术        华南师大              何艳茹、袁锐锷教授

公共英语            北京师大               王焱华副教授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北京师大             裴娣娜教授

教育学原理          华东师大               叶  澜教授

教育心理学          西南师大               张大均教授

(二)经费来源

委员们针对学科协作组开展工作所需经费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决定:因试点单位要求加强培训师资、教材建设、修订大纲等工作,为了便于开展有关工作,成立学科协作组。本着“大家的事情大家办”的原则,学科协作组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学科协作组自筹。会议建议各试点单位应从每年招收的教育硕士学员上缴的培养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经费,下拨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再从自身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资助学科协作组的活动。

(三)活动方式

各学科协作组应对本学科协作组的活动作出规划。组织活动时,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发文,学科协作组牵头单位关于会议具体开法的会议通知做为附件。具体活动采取委员指导,各学科协作组独立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工作研讨的形式进行。

(四)活动要求

学科协作组要及时对所开展的活动进行总结,应在会议结束一周之内形成会议纪要(文字、软盘)上报秘书处。重要内容要单独形成汇报材料上报秘书处。

 

六、委员会研究、讨论了首批(2000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学员优秀论文汇编的原则,最后确定21篇论文入选,其中:(1)院校分布为北京师大8篇(教育管理,化学,物理各1;语文3,数学2)、华东师大3篇(均是教育管理)、东北师大2篇(思政,化学各1)、辽宁师大(教育管理,物理各1)、西南师大2篇(数学)、山东师大1篇(教育管理)、西北师大1篇(数学)、天津师大1篇(教育管理)、湖南师大1篇(语文);(2)专业方向分布为教育管理7篇,数学5篇,语文4篇,化学、物理各2篇,思想政治1篇。

在评选优秀论文的过程中,发现有的学员学的是教育管理,但论文内容却是学科教学方向的。会议决定这种情况今后绝对不允许再次出现。

七、委员会研究、讨论了案例教学工作

会议首先听取了辽宁师范大学傅维利教授承担教育指导委员会福州会议任务,进行牵头编写教育学原理案例教材工作情况的汇报。

经过委员们的讨论,会议决定编写案例教材:

(一)案例教材课程:确定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四门课先编写案例教材。

(二)案例采集方法:规定每个学校在上述四门课中,每门课至少提供5个成熟的案例。

(三)编写思路:要求先构建案例结构,规定案例适用范围。该项工作仍然委托傅维利教授负责,争取今年暑假前拿出方案。

八、委员会议决定由天津师范大学沈德立教授负责全权运作,华南师范大学何艳茹、袁锐锷教授参加,研究、制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九、委员们研究、讨论了教学大纲的修订问题,会议决定大纲的修订委托各学科协作组进行。会议明确要求所有学科专业方向教学大纲的修订,都要体现“育人”环节的内容,具体做法是增加德育的课程和内容,学科教学(思政)要加强德育课的教学;教育心理学要增加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十、会议决定:新增学科专业方向的教学大纲按课程标准编写2001年新增的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做为试点按课程标准编写,华南师范大学做为牵头单位组织编写,袁锐锷教授做指导。该任务应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十一、委员会议决定2001年10月对试点单位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专家检查活动。

十二、委员会议研究了准备今年夏季参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全国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会议的工作,确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分工:

(一)工作总结:叶澜、裴娣娜教授

(二)专项报告:

1、1998、2000年两次管理、培养工作专家检查总结:何艳茹教授

2、2000年首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追踪调查报告:秘书处

(三)试点单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办学经验学术论文:秘书处

(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发表的关于教育硕士的文章汇编:秘书处已于4月5日完成。

(五)组织汇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料汇编》(第二辑):秘书处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历年招生,报名,录取,计划,获学位人数统计:秘书处

十三、委员会议还听取了何艳茹教授关于教育指导委员会今明两年组织开展国际交流活动的情况通报。

 

十四、委员会议听取了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关于2000年经费使用情况和2001年预计经费收支情况的通报。

十五、委员会议决定2002年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工作会议承办单位为西北师范大学,会议时间初步定于2002年6月。

 

 

本次会议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在二十一世纪的第一次会议,也是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吸收院校管理干部参加会议的第一次扩大会议。本次会议也是一次尝试、一次探索、一次创新,它拉近了研究、讨论和实际工作的距离,实现了一种“双向或多向交流”。

会议时间短,任务重,意义重大,参会人员、层次多,参会委员和领导很投入,国务院学位办的黄宝印副处长自始至终参加了会议,并对会议讨论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给予解答,保证了会议高效、有针对性,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会议感谢为本次会议成功举办付出辛勤劳动的方方面面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委员们相约,明年兰州见!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

秘书处

                                               200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