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会议

发布时间:2004-07-25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暨第四次教育工作扩大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04年7月2325日               会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建银宾馆

 

2004年7月23—25日,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第四次教育工作扩大会议在西宁市建银宾馆举行。青海师范大学校长董家平、书记乔正孝教授,青海省教育厅李惟恒厅长,青海省学位办办公室赵海平主任等领导到会。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1名委员中的16位委员(3位委员缺席开幕式)与41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中的39所院校(天津、浙江师范大学缺席)研究生院(处、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2004年部分申请新增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院校领导列席了会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陆晨副主编及人民教育出版社等新闻单位的编辑到会并就会议做了报道。

开幕式由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以下简称教育指导委员会) 秘书长裴娣娜教授主持。青海省教育厅李惟恒厅长代表青海省教育厅做了讲话,向与会专家、领导致以崇高敬意。他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青海省省情,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发展状况与改革思路。青海师范大学校长董家平教授致开幕辞。他代表青海师范大学党政领导对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向代表介绍了青海师范大学的校史及当前学校改革发展的状况。

在开幕式上,副主任委员何艳茹教授对会议议题进行了说明,并代表教育指导委员会感谢青海省教育厅、青海师范大学对本次会议所做出的辛勤劳动。

大会期间,在听取了院校管理组大会代表发言后,副主任委员叶澜教授对首都、北京和华南师范大学代表围绕保证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这些学校富有创造性的工作特点进行了总结,并就如何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质量,从数量与质量、院校的认识状态、地区的差异和毕业生的社会认同感做了主题发言。叶澜教授在发言中还总结了几年来为了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质量,教育指导委员会和试点单位的一些积极的措施和做法。为了在新形势下推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叶澜教授要求试点单位要处理好办学特色与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的关系,在课程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全过程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工作要上新台阶,学科建设、院系之间、指导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等各环节要形成合力,通过群体力量全面提升教育硕士培养质量。

大会期间,来自于试点院校职能部门的领导组成的管理组,按照副主任叶澜教授的报告和何艳茹教授对会议议题的说明要求,围绕招生和录取、培养与管理、学位论文等工作展开了讨论。

大会闭幕式上,顾明远主任委员代表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对今后工作进行了布署,并从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发展与确保质量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了重点发言。他从树立正确、新型、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理念,提高业务能力,有初步进行科研的能力三个方面论证了应明确的培养目标;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事业要根据条件发展,阐述了发展与质量的关系;从担心教育硕士指导教师力量不足,强调一定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随后,副主任委员叶澜教授围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观问题做了补充发言。叶澜教授建议各试点单位之间,一方面要提高“单兵作战”的能力,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在有限的教育资源的背景下,院校联合发展,提高“联合作战”能力。她最后强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姓“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者应关注精神,关注培育人。最后,她代表教育指导委员会向院校参会的领导以及承办本次会议的青海师范大学提供的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本次年会研究、讨论了如下内容:

一、           关于2004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工作

    1)联考科目:再次决定不做调整。

    2)报考条件:关于工作经历时间规定不做修改。

3)专业设置:讨论了专业设置原则,决定不开设信息技术、法学教育方向;暂缓开设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方向。会议建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其他相关方向应加强有关心理健康、法学教育的内容。

4)招生对象:确定不增加高校教师为教育硕士招生对象。

5)招生层次:同意继续进行教育博士招生的论证工作,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围绕必要、可行、现实性和规范化继续完善关于该项工作的论证报告。

6)报考学科教学(英语)方向考生继续使用《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四级)备考,会议确定不专门组织专家重新编写有关的复习材料。

7)关于审议2004年申请新增教育硕士试点单位:确定会议评议的方式进行;研究、讨论了新增单位的基本原则,讨论确定了评议时间、地点;会议肯定了对申请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专家实地考察的做法。

8)录取工作:同意适当时候召开院校录取工作协调会。

二、关于小学教育方向培养方案

审议了该方向培养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关于论文撰写

    会议决定继续坚持原则上要求英语专业方向教育硕士论文撰写使用英语的做法。

四、关于评估工作

    委托原评估方案研制小组继续开展该项工作,修改原评估方案,请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意见,确定时间,组织专家,选择1—2所院校,按照修改后的方案对其进行试评估,在试评估的基础上再完善评估方案,进而开展全体试点院校的评估工作。

五、关于新一轮科研课题立项工作

会议决定分文科、理科、教育管理和管理工作四个方向围绕评估工作进行科研课题立项工作,委托裴娣娜秘书长策划课题立项方案。

六、关于第三批试点单位专家检查工作

    会议确定待试点院校第一批教育硕士入学半年后再安排该项工作。

七、关于国际交流

会议决定在前两次国际交流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该项工作。会议初步讨论了国际交流的途径、内容、人员、时间、路线等问题。20049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项工作研究会议将具体研究此项工作。

八、关于行业自律

会议认为应建立他律制度,随时通过文件、公告公布和张榜一些院校的违规情况,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处罚;还要建立行业规定,增加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权威性。

九、会议听取了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关于2003年经费使用情况和2004年预计经费收支情况的通报

十、会议材料提供了兰州会议和本次会议期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提供了近两年大事年表补充材料。

十一、关于教育宣传工作

会下决定通过专家笔会的方式,推出系列文章,加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宣传工作。

十二、会议确定20049月在新疆师范大学召开教育指导委员会专项工作研究会议,会议将具体研究国际交流、科研课题立项、教育宣传、2005年年会会议承办单位及会议举办时间等工作。

本次会议是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第六次会议,也是真正本届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最后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参会人数达到111人,规模是历次会议最大的。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强自律,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质量。

会议感谢为本次会议成功举办付出辛勤劳动的方方面面的单位、部门和人员。会议再次对秘书处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秘书处20049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