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更名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09-12-30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更名成立会议纪要

2009127日上午900,国务院学位办在北京远望楼宾馆召开全国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暨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教育部陈希副部长、民政部李立国副部长、国务院学位办李军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钟秉林校长、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和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国务院学位办和民政部职能部处负责人、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近7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军副主任主持。

在成立会议上,陈希副部长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情况,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既研究生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要努力做好社会工作硕士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针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陈希副部长特别提出了两点意见:第一,要充分认识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重大意义。他讲到,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到2020年,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不断提高我国教育的现代化水平。温家宝总理多次指出,中国需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造就一大批教育家。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就是为了创新教师和教育管理者职业持续发展的培养模式,为教育战线造就大批高层次的、具有实践研究和实践反思能力的“专家型”的教育实践者和教育管理者,并希望用若干年的努力,从中产生一批教育家,为实现国家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做出更大贡献。另外,教育博士作为新设立的博士层次专业学位,对于专业学位教育向更深层次,更高层面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专业学位博士层次有四个,即临床医学博士、口腔医学博士、兽医博士、教育博士。教育博士是除“医”以外唯一的博士层次的专业学位教育。因此,做好教育博士的试点工作,对于博士层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其他领域博士层次专业学位的设置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第二,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他强调,在教育博士发展过程中,要始终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必须做到宁缺毋滥。从试办之初,就要形成一种控制规模、打造精品的观念和意识。为此要明确以下几点,①要控制招生规模。教育博士招生须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能盲目求大,要求精、求高水平;②为提高社会的认可度和培养质量,暂时不要招收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这点要做到;③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这是非常关键的,专业学位导师队伍还要加强,学术性的导师队伍可能还不适应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这方面要进行更多的研讨和探索;④加强对教育博士研究生的全过程管理。要严格要求,坚持标准,建立严格的淘汰制度,要探索保证教育博士质量的新机制;⑤要加强监督检查。15所试点单位,总体条件较好,但也不平衡,学位办和“教指委”要研究办法,对培养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不能保证质量的,要作调整。总之,他希望各培养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精心谋划,从组织领导、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教育博士培养模式。

    最后,他总结并对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寄予厚望。他说,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两个新生事物,社会工作硕士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而生,必将在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如何办好这两个专业学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是专业学位教育的专家性组织,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委托,负责制定指导性培养方案、开展教材与案例建设、进行教育资源开发和师资培训、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实施办学质量认证和评估等工作,任务很多,责任重大。实践证明,教育指导委员会已成为专业学位教育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教育指导委员会作用发挥的程度直接影响到专业学位的健康发展。因此,我衷心希望各位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成为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之间、高校与政府之间、教育与其他行业之间的重要桥梁与纽带,成为推动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相信,在各位委员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下,我国社会工作硕士和教育专业学位教育一定会发展顺利,取得成绩,越办越好。

在成立会议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钟秉林主任委员讲到,一年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创新国家的战略目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从国际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我国教育改革对优质教师和教育管理人才需要的战略高度出发,高瞻远瞩,批准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上个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在调整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教育博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正如陈部长所指出的那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立,是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大事。它的设置,是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和教育管理者职业拓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探索。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肩负着指导教育博士培养、保障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他从四个方面代表全体委员向教育部领导郑重做出承诺:第一,高度负责,全力以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圆满完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交付的各项重要工作,为保障和不断提高我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质量,为我国教育事业培养大批高素质、高质量的专业人才竭尽全力;第二,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关注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与教育博士培养院校共同努力,不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体制、机制和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保障体系,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积累经验;第三,加强统筹协调,保证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两个方面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使其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断促进我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需要的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第四,不断加强教育指导委员会自身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形成民主协商、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尽快形成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此同时,不断加强与培养院校的交流沟通,既充分履行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又能有效发挥培养院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多种力量,不断提高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质量,扩大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社会影响。

最后,他讲到,在过去三年多的时间里,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领导下,我们共同努力,精诚合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从试办到规模发展、质量提高的转变、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不断扩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社会声誉,付出了我们的心血。在几年的工作中,我们不仅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而且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衷心地希望,这种良好的团队文化在我们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扬光大。

成立会议期间,陈希副部长代表教育部向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代表,这两个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李立国副部长、钟秉林校长颁发了聘书。

会议结束后,陈希副部长分别与两个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合影留念。

成立会议结束后,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围绕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2010年将要开展的工作等内容展开了讨论。还在第二天具体研究讨论了教育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学前教育等新增专业领域论证、院校新增专业方向等具体工作。

    成立大会会后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如下决定:

一、《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

委托秘书处根据大家意见,在讨论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第一,章程的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有关的条款要做一些调整;

第三,该精练、宏观的就精练、宏观一些,有些需要明确的要进一步明确,虚实、宏观和微观结合;

第四,文字上再做润色。

    修改后在网上发给委员,请大家再提修改意见;电话再征求几位主任委员意见。

二、《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10年工作计划》

委托秘书处根据大家意见,在讨论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1、突出重点;

2、整体上,结构适当调整、归纳,可以分为两大模块,每个模块都有各自的工作思路、内容;

3、注意详略得当,描述性、感情色彩去掉,明确2010年工作内容。

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

    委托文东茅委员根据大家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

1、深入研究有关问题,各校自主创造性开展工作,但要强调保证质量;

2、方案研制再完善一下;

3、按学位办意见,200912月下旬或明年1月上旬还要召开一次教育博士委员会和教育博士培养单位有关负责人的会议。

钟秉林主任委员向会议介绍了今后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沟通方式,既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等多渠道加强联系,反馈信息;并初步介绍了下次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内容。

会议讨论过程中,黄宝印处长围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特别强调了几点注意事项:

第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定位要做好研究,不要做成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

第二,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本身是为了转型,教育博士招生名额不能通过增加博士生招生计划的方式解决,有关院校应通过调整学位结构的方式解决招生名额的问题;

第三,要认真研究国外是如何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

第四,要认真研究我国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如何开展,如课程如何要求、论文标准是什么等培养环节的一系列问题;

教育博士培养要强调实证研究,培养过程要强调实证过程,特别是实践环节如何要求,教育博士生一定要参与实践改革或实践领域教学;

要做成精品,要创新培养模式,要与教育学学术性博士培养有区别;

对学生的过程管理如何进行,要不要淘汰制,要对学校有监控措施;

导师如何协调好,教育博士导师如何遴选。

第五,秘书处从一开始就建立教育博士生全过程信息跟踪系统,建立档案,建立规章制度。

   

以上问题,国务院学位办没有制定具体的要求,大家可以共同讨论,要建立工作机制,渗入到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过程中。

    成立会议第二天,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会议评审了第二届优秀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讨论了院校申请新增招生专业领域(其中要求西华师范大学等院校补充申请材料)和拓展招生专业领域问题,新增招生领域有关工作情况将形成报告向教育指导委员会2010年昆明年会汇报(年会会前领域审批小组将审核院校补充材料,投票决定新增领域院校名单)。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