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海口年会纪要

发布时间:2009-02-13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第二届教育指导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暨第二次教育工作扩大会议纪要



2009年113日,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第二届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第二次教育工作扩大会议在海口市召开。国务院学位办文理医处处长黄宝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估处副处长郑晓梅,海南省副省长姜靳宪、教育厅厅长胡光辉,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钟秉林、副主任委员叶澜和宋永刚、秘书长张斌贤,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林北平同志以及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来自全国57所培养单位中的45所高校(山西、曲阜、浙江、贵州师范大学和山西、渤海、湖南、西藏、聊城、宁波、中山大学以及华中科技大学12所院校未派代表参会)的13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开幕式由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澜教授主持,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林北平同志致欢迎词,胡光辉、姜斯宪、黄宝印、钟秉林同志先后讲话。
黄宝印处长介绍了第四届全国MBA教指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情况。他从我国目前教育形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总体概括和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开展三个方面传达了周济部长首次参加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成就、面临任务和今后主要工作三个方面介绍了刘延东副部长的讲话情况。他在讲话中重点介绍了教育博士的设立、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定位和专业学位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情况。他最后讲到,专业学位教育已经进入研究生教育的主渠道,其体系将更加完善,布局会更加合理,规模将进一步得到扩大,这些都要求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在研究、指导、协调、规范等诸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钟秉林主任主要对本次会议的议题和任务作了说明,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经过认真讨论,委员会议在以下几方面达成共识:

一、教育指导委员会通过听取审议资料小组和专家实地考察小组的工作汇报并围绕审议原则进行充分的讨论后,依据过半数通过原则,投票通过了黑龙江大学等16所院校建议新增为第六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待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批通过后,正式新增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会议研究决定,在符合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第六批新增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学科领域不得多于3个,由各审议新增单位专家考察小组提出院校具体招生学科领域的建议报秘书处。

二、会议通过了内蒙古师范大学等19所院校申请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学科领域的决定。

三、会议要求课题组对“免费师范教育生”攻读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告题目进行压缩,并重点突出依据什么、研究过程、主要思路、请示问题四个方面的内容,后附政策问题和培养方案。

四、会议在听取了张斌贤秘书长对设立学前教育学科专业方向的前期论证情况介绍和委员们进行初步讨论后,决定成立由吴康宁委员任组长、卢家楣和吴国通委员参与以及原方案研制单位北师大、南京师大论证专家并吸收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心理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任务是继续完善论证、研制培养方案、拿出操作意见。力争2009630日之前完成该项工作,2010年开始招生。

五、会议通过了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教育管理、学科教育(文科)、学科教育(理科)、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含教育技术)六个专家工作小组的决定,并对各个小组的负责人员进行了初步的分工,基本确定由委员担任各工作小组的正副组长,为了弥补委员学科专业的不全面,再通过专家库吸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各有关学科方面的专家作为成员。

六、会议听取了张斌贤秘书长关于修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的工作设想,通过了采取科研课题立项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的办法开展该项工作,并明确了修订范围、修订原则、经费来源、申请资格、研究时间、审批方法等事宜。


七、会议听取了秘书处翟东升同志关于制定2008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建议录取线的工作情况介绍。

八、会议在听取了张斌贤秘书长关于总结2008年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和规划2009年工作的情况介绍后,原则上通过了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的内容。

最后,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澜教授从参加会议感受、如何有效行使教指委职能和建议建立非工作性质的机制进行经验分享三个方面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她建议秘书处根据已经掌握的的情况和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概括,提出处理建议,形成报告,先上报教育指导委员会,拿出方案,最后上报国务院学位办,真正发挥教育指导委员会反馈信息作用,从而形成制度,在内部形成弘扬、学习规范办学行为,惩罚、蔑视违规办学行为。她还建议全体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提升保证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质量的责任意识,提升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研究工作的意识,进而提高教育指导委员会对自身价值的认识。


本次会议同时也是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管理、培养工作研讨会。院校代表总结了2008年招生工作,并就如何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全方位管理、加强培养工作等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并进行了大会交流。

院校代表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对今后工作提出了积极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招生工作

1、报考资格。国务院学位办2008年招生文件统一采取在一个时间以前本科毕业方能报考的规定,导致一些工作多年,通过进修、自考等方式刚获得本科学历的考生不能报考;还有一些考生2007年符合报考条件,2008年却又不符合条件;而且还有漏洞,导致一些在基础教育战线工作不满三年的考生反而可以报考。建议恢复以前按工作年限进行要求的做法。


2、招生限额。院校代表质疑国务院学位办招生限额规定的科学性和适应性,建议参照工程硕士除少数低分录取或排名靠后的学校外,大多数院校不限定招生名额的做法来进行招生管理工作。建议教育指导委员会向国务院学位办提交书面报告,对于生源好、工作自律、排名靠前、评估评价高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自主确定招生名额。

3、考试改革。考试方式、内容、大纲需要改变,要考虑突出应用性,要压缩考试科目。

4、录取工作。院校建议,一是院校遵守教育指导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上级部门不应再根据各校实际录取的情况进行排队,并与招生计划挂钩;二是参照工程硕士划定分数线的办法,既GCT成绩排名30%以上的考生,院校可以自主录取;三是应科学理解统计材料中学校平均分的差距问题,上级部门应加强考点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并注意通过行政监察及时发现、阻止考点办考前辅导班、监考不严导致的不公平的现象;四是针对基础教育战线骨干教师应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诸如免试入学或单独制定分数线的做法;五是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和教育硕士考生一直呼吁国务院学位办调整“不能跨省调剂”的政策,主要原因是它在政策的解释、政策的公平性和政策导致分割生源市场,不宜形成竞争,不利于各高校加大投入,办出特色等三个方面存在不足。西部地区院校代表再次强调,要关注西部,要给西部院校更多、更大力度的政策倾斜。还有的院校,提出应参照国家统招研究生的做法,采取划地区分数线,组织录取检查工作;个别代表还提出能否在建议分数线以下做教育硕士的预科学习工作,等等。

5、审批新增单位。一些代表认为,审批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到生源问题,认为目前教育硕士的发展情况还不适合增加过多的培养单位。

二、关于培养工作

1、代表们建议,教育指导委员会应研究制定明确清晰的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界定高质量的教育硕士的内涵,明确其中的关键的可操作性的指标,如培养教师哪些核心能力?通过学位论文写作要提高学生什么能力?学位论文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单证生与双证生、两年生与三年生、在职生与全日制生、学术性与专业性,到底如何区分与管理,缺乏科学清晰的说明。教育指导委员会应成立专题小组研究教育硕士培养标准,特别是应修改教育硕士论文标准,解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设置、论文指导与评阅等各方面面临的困惑。

2、代表们认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师队伍缺乏提高培养质量的长效机制。来自不同院系所专业的教师,他们之间难以建立常态、规范的教学交流机制,教师个人也不愿意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中,也不可能有相关知识经验的长期积累,优秀案例的收集、开发、建设工作严重滞后,更谈不上什么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创新了,也无法从长远发展出发,建立专业学位自己的教师队伍。伴随着大学本科生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开展,我们在教师队伍的准备上就显得很狼狈,无法适应国家积极调整学位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需要。

3、代表们还具体建议,教育指导委员会应组织培养院校进行专题性更强的交流活动,对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更有实效的培训;利用教育硕士网站和组织专家开发共享案例(课例)、教材等,借鉴MBA的做法筹建共享案例库。

针对从2009年开始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工作,院校普遍表示高兴,因为这个群体生源质量好、学习能力强、,又是全日制脱产学习,教育质量更有保证,但代表们也表示了担忧,担心通过增加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方式,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做法,增加了学术性硕士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生就业的竞争,就业形势可能更加严峻;考虑到是应届生,建议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实践教学,及早研究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如全日制与在职攻读研究生如何协调、管理、保证质量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代表们最后还建议,在国家政策层面,要重视立法建设,重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顶层设计。如要为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教育、管理等有关工作提供法律依据;要为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待遇寻求政策上的保障等等。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9年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