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24

文号:教硕发(2006)04号


关于组织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硕发(200604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庆祝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立十周年,检阅、展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成果,交流、指导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工作,根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6年工作安排,将于今年进行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3年91日至200591日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组织单位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院(部、处)负责组织本单位范围内的初选推荐工作(第三、四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除外)。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组织论文复评工作。

三、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对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改革与管理有重要现实意义。

2、论文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站在更高平台反思教育实践,运用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结合所学专业对基础教育改革与中小学教学、教育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论证并提出解决策略或方法。

3、论文形式可以是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或管理的专题研究;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也可以是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或管理的实验报告、典型诊断报告等。

4、论文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四、评选步骤

1、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复评后产生。

2、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标准,按照分配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推荐表格见附件2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评选小组,组织复评工作。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同行专家通讯评议表格另发通知下发。

3、复评工作由专家网上阅文,下载表格写出评定意见。

 

五、评选名额

    论文初选推荐总名额为150篇,经教育指导委员会或经其授权聘任的专家复评后评出30篇优秀论文,原则上文科、理科、教育管理各10篇。

初选推荐名额见附件1(参照03--05年各院校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数和有研究生院建制单位确定)。

六、报送材料

    为了便于专家网上阅文,请提交以下电子文档:

1、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

2、推荐论文。

    具体提交办法待中国教育硕士网站开通后另行通知。

七、时间要求

    各培养单位于2006531日—63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本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初评,按照教育指导委员会分配的推荐名额推荐论文。

八、评审费用

    初选推荐所需费用由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筹措。复评费用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解决,标准另定。

九、奖励办法

    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非政府级的专家评选活动。

优秀论文将由教育指导委员会结集公开出版,论文作者将获得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获奖证书,并考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为鼓励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好该项工作和对教育硕士研究生论文质量的重视,将评出此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十、其他有关工作将另发通知安排

   

联系人:翟东升

    联系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223913501139047

    传真号码:(01058803025,(01058800519

    电子邮件:zhaids@bnu.edu.cn(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

一、2006年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初选推荐名额

二、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6年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