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1

文号:无文号


关于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


根据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以下称“案例中心”)对于案例征集工作的新要求,现就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做如下补充通知:

1. 提交案例的网址变更为:https://case.cdgdc.edu.cn 请案例作者用此网址链接登录投稿系统(未注册的作者须先注册)。

2. “作者授权书”使用新的模板(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单位授权书”(见附件2)。单位授权书即案例对象的授权书。譬如,案例是基于A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的,就须提供A小学的授权书。

3. 案例形式与内容须符合案例中心收录规范的要求(见附件3)。为大力建设中国特色高质量案例库,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称“学位中心”)对所有专业类别的入库案例提出了统一的新标准,且所有案例在各教指委评审后,还须学位中心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入库。因此,案例作者要根据案例中心的统一要求,对案例形式和内容规范做相应调整。与此前《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 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比,案例形式与内容规范的主要变化包括:

(1)须补充“案例封面”(见附件4);

(2)将“案例思考题”和“案例使用说明”调整为“教学指导手册”。其中, = 1 \* GB3 “教学目标”相当于原来的“教学目的”; = 2 \* GB3 “启发思考题”相当于原来的“案例思考题”; = 3 \* GB3 “分析思路”相当于原来的“案例分析思路”,但要特别注意学位中心的要求,须充分“展示案例分析的逻辑结构,体现案例问题、相关知识点和理论内在的逻辑关系”; = 4 \* GB3 “案例分析”包含了原来“相关理论”、“关键知识点”的内容,要“基于启发思考题,选取适宜的理论、分析方法和工具对案例进行分析”; = 5 \* GB3 “课堂设计”相当于原来的“教学建议”; = 6 \* GB3 “要点汇总” 主要梳理案例涉及的主要教学知识点、总结和淬炼隐含的案例启示等; = 7 \* GB3 “其他说明”统一确定为原来的“推荐阅读”,推荐阅读文献的格式仍按此前的要求。

(3)体例格式调整。按照《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收录规范(试行)》的要求设定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的格式。

4. 考虑案例作者须按照新要求调整既有案例,案例提交时间变更为3月7日—15日,3月15日晚12:00点为系统关闭时间。



附件1:作者授权书

附件2:单位授权书

附件3: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收录规范

附件4:案例封面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