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01-31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
(教指委2015年广州年会审议通过,2015.1.17)
 
2015年,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国务院学位办的领导下,开拓进取,注重内涵发展,继续在促进教育专业学位教育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的道路上奋力前行,进一步落实“适应需求、创新模式、提高质量、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多方面工作,充分发挥“教指委”在教育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中的职能,为完善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发挥“教指委”在建立和完善教育专业学位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作用,2015年1-6月,将前后制定和出台以下文件,以便更好地指导培养院校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1、《关于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2、《关于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
3、《关于大力推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
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基础课课程标准》;
5、《关于规范教育管理专业领域学位论文选题的指导意见》;
6、《关于下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同形式论文标准的通知》
7、《关于下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8、《关于下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9、《关于下发2014年—2018年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10、《关于下发2014年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情况调研报告的通知》;
11、《关于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
12、《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二、评估与教学巡查工作
1、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专项评估:2015年3—6月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2015年7—10月
评估办法:院校自评+会议评审+个别进校考察
3、开展2014年第九批新增50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进行教学巡查工作:2015年下半年
三、课题研究
1、2013年委托项目结题:
2、2015年继续启动科研项目,开展以教育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的研究(专项调研;核心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制定;核心课程教材的研究与编写;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性意见和规范化管理办法;核心课程师资培训和案例教学推广;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支持部分培养单位培养模式改革先行先试);
3、开展培养方案修订的调研工作;
4、教育博士课程标准研制。
四、教材建设
启动教育硕士研究生基础课教材的研究与修订,包括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研究方法》和《课程与教学论》等教材的编写工作
五、案例库建设
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资助研发的教育管理教学案例为基础,大力开展案例库建设。通过委托研制、公开征集、案例评选等方式,相继开展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研究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等基础课程以及学科教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专业方向的案例库建设。
1、根据2014年5月2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教育硕士(教育管理)教学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2015年寒假期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案例编写小组(以下简称“编写小组”)专家进行函审,3月下旬进行会议评审,4月公布并进行表彰。
2、为就案例编写、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等问题,形成更为系统、理性的认识,编写小组将于2015年5月在重要刊物发表两组学术性文章,进行案例教学宣传。
3、于2015年暑假期间开展案例编写与案例教学的培训工作。
4、召开教育管理案例编写组提交与总结研讨会:2014.3.21—22
六、工作研讨会
1、2015年将继续主办各种工作探讨会,其中包括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两个专业领域的教学研讨会(2015年6月);
2、“特需项目院校”联盟会议(2015年5月);
3、学科教学(历史)教学技能大赛(2015年10月);
4、第三届教育博士论坛(2015年11月)
5、新增单位培训工作:北京工业大学等第九批50所院校(2015年5月)。
七、论文抽检
1、2015年上半年继续组织教育硕士论文抽检工作。利用院校平台,采取“论文题目审读+有问题题目重点内容审读”的方法;
2、探索开展教育博士论文盲审工作。
八、推进试点改革
根据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需要,引导和鼓励部分培养院校自觉地围绕培养模式改革和培养质量保障问题进行整体或单项(如组织管理、培养方式、案例教学、实践环节、教师队伍建设、论文与答辩形式)的改革试点,以便探索和推广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
九、学会工作
除了按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要求开展的有关工作外,2015年暑期召开教育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暨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研讨会。
 
补充:根据学位办有关领导指示,2014.12.21补充
1、教育专业学位发展规划报告(特别是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梳理、规划和改革发展):2015年12月底前
2、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会议:2015年学位办计划召开,需要教指委推荐区域综合改革的典型(地方政府或学校内部综合改革典型)
3、职业资格衔接工作研究与推动(明年学位办重点抓教育、会计、法律硕士)
4、教育硕士培养方案的大归类制定(只做两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