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15
文号:教指委发(2015)01号
关于公布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评选结果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指委发(2015)01号
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评选办法”,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南京专项工作会议专家小组审定,报教指委广州全体委员
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现对获得“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荣誉称号的培养单位名单予以公布(以下简称“基地”,名单见附件)。
为了统一基地概念的界定和管理,实质性的发挥基地的作用,培养单位有多所基地的,要求推荐和确定1所学校挂牌,不能平台挂牌;如果院校是“打包式”基地群的申报,要落实到1所办学实力最强、最优的基地校挂牌。不否认培养单位与基地群原来签署的协议,但必须补签培养单位与基地挂牌校实质性的协议,否则取消基地称号。
关于基地挂牌工作,教指委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召开“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暨教育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研讨会”,届时统一颁发牌匾。牌匾将由教指委统一制作。
附件:“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荣誉称号院校名单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