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18
文号:教指委发(2016)12号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关于反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检查意见的通知
教指委发(2016)12号
各有关院校:
为全面了解2014年新增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情况,加强对培养院校工作的指导,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2016年4-5月,由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的19个专家组分别对北京工业大学等48所培养院校的培养工作进行检查。现将专家组书面检查意见反馈给你们。
请各校根据专家组意见,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计划,并将加盖院校公章的改进计划提交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邮寄地址: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楼A区207室),邮编100875,接收人翟东升】。
改进计划提交的截至日期为2016年11月15日。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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