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7
文号:教育发(2017)03号
关于召开“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研究生培养院校
开展教育硕士培养工作阶段总结交流会议的通知
教育发(2017)03号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2017年工作计划,定于2017年4月24——26日在鞍山市召开“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研究生培养院校开展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终期总结交流会议,会议承办单位是鞍山师范学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服务社会需求,努力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交流,保证培养质量”。
二、参会人员
1.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特邀专家;
2.“特需项目”院校主管校领导、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承担具体培养任务的校内有关院(系)主管领导;
3.公共学位课、专业课的主讲教师及导师组组长。
三、会议内容
1.主要围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五年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院校报告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
2.专家报告解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等规范文件;
3.“特需项目”院校工作交流研讨。
四、材料提交
各院校需提供交流材料,于4月10日前通过电邮发送电子文档至联系邮箱。
五、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 2017年4月24日全天报到,25—26日上午会议,26日下午离会。
报到地点: 鞍山市胜利宾馆(暂定)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康婷:0412-2962818 15242213283; 陈丽杰:0412-2960785 13704228166; 杜秀娟:0412-2960166 15641280668
联系邮箱: asyjs@126.com
七、会议经费
由参会院校共同承担经费。教指委领导、特邀专家交通费由其所在学校负担,讲课费、住宿费、会议费由会议负担。院校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每人需交纳会议费900元。
八、参会回执
请与会单位在会议回执中注明航班号(或车次)及时间,务必于3 月24 日前将回执以电子文档或传真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会议统一安排参会代表入住鞍山胜利宾馆,食宿、交通费自理,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附件:会议回执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代章)
2017年3月6日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2017年会议
回执
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姓名 |
性别 |
部门 |
职称/职务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到会日期 |
返程日期 |
是否需住单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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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参会单位将《会议回执》于2017年 3月 2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鞍山师范学院会务组,以便安排住宿和会务。
2.请尽量填写准确,以便会务组安排接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