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案例编写赣南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文号:教育发(2017)05-1号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关于变更联合召开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院校教学案例编写工作会议时间的通知

教育发(2017)05-1号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考虑到原定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教学案例编写工作会议时间与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大型活动时间冲突(赣南师范大学专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教学案例编写工作会会议时间的说明》),现需变更会议时间为629—72日(29日报到,30日和71日会议,72日代表离会),具体活动安排和有关会议要求请参照“教指委”教育发(201705号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代章)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