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修改意见反馈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2

文号:教指委发便字201702号


关于反馈"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

教学案例修改意见结果的通知

教指委发便字201702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经培养院校推荐,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专家评审,157篇教学案例通过初审,根据教指委”2017630日教学案例编写工作研讨会(赣州)会议决定,现将通过初审需要修改(包括能直接入库)的教学案例反馈修改意见(详见附件)。

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下

1、评审意见原则上只给出结果,不给出修改意见。所以,目前列出的只是非常粗框架的评审意见,需要作者不能根据目前列出的意见修改,而是对案例做全面细致的完善,否则很可能仍无法通过最后的终审。

2、建议各培养单位根据赣南会议上的讨论以及对照教指委网站上挂出的入库标准与格式规范等文件,对案例进行修改完善。

3、 所有案例都需要特别关注案例在教学上的应用,要认真思考、完善案例思考题案例使用说明部分。


各有关院校于今年910日之前,将有关专家修改的教学案例电子版提交秘书处(edm@bnu.edu.cn)。


附件: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通过初审案例名单及教学案例修改意见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7年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