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教学(语文)专业教学技能大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2

文号:教指委发(2017)17号


第二届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教学技能大赛

教指委发(201717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及语文学科教学单位:

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教学技能大赛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学术年会为依托,通过学术年会、硕/博士生论坛、教学技能大赛的嵌套式组织形式,旨在为各培养单位创建一个展示培养模式、交流培养经验、提升培养质量的学术氛围,提供一个高品位、高视野、高格局、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为此,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携手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玉溪师范学院,共同主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形式及内容

大赛由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部分组成。

(一)初赛

初赛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初赛结果及在读研究生的总体人数自行决定推荐参加复赛的具体人数,大赛对各单位推荐的复赛选手不限定参赛名额

(二)复赛

复赛由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云南师范大学共同组织,参赛内容为微课堂教学

参加复赛的选手可自选一篇课文,按照“互联网+教育”的指导思想,灵活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设计以学生的学为中心的教学设计。提交的参赛作品需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课堂教学设计,二是教学录像。

1. 课堂教学设计

1) 教学设计基础:主要包括教材分析、学情分析(真实、具体的学情,分析中要关注到学生的个体差异性)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选择依据;

2)教学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活

动、学习任务的有序编排与展开)、教学检测与评价。同时,要在教学设计中充分体现基于真实学情(授课对象的真实情况)的参赛者的教学个性/教学风格/教学特色等。

2.微教学录像

1)教学录像的时长须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授课时间12分钟,说课3分钟。说课在前,授课在后,超时的按无效录像或弃权处理;

2)教学录像须与提交的教学设计内容相一致,两类材料不匹配的参赛作品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3. 复赛要求及结果

1) 本次大赛参加者为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研究生(含学术类硕士)。

大赛须以各培养院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手参加比赛,不接受各选手单独报名参赛。

2) 所有参赛作品均以word的形式(各级标题均为黑体:一级标题小3

号黑体、二级标题4号黑体、三级标题小4号黑体,正文5号宋体,1.25倍行距,A4竖排版式);视频须转换成RVW格式。

3word文件和RVW视频须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学校+学生姓名(如,北京师范大学李小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下列地址:1914105859@qq.com

3)所有参赛作品请务必于2017 930日之前寄到,逾期不再受理。

4)学会秘书处将于201710月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将根据参赛选手总人数20%的比例筛选出决赛选手。决赛名单将于1030日公布并公示。

5)复赛作品所得分值将计入决赛成绩。

(三)决赛

决赛由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玉溪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决赛现场设在云南玉溪师范学院。

间:2017年126(星期三)至9(星期六)

点:云南玉溪师范学院文学院

参赛人员:决赛名单中的所有参赛选手。

组织形式:现场抽签决定授课内容。其授课方式与复赛基本一致:授课12分钟,说课3分钟,共15分钟。

备注:1.决赛选手的分组情况详见当天的会议手册;

2.决赛选手不再另行收取参赛费与会务费。

3.有关决赛的具体事宜将与决赛名单公布之日另行通知。

二、获奖等级

1.本次大赛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奖次。

2.参赛选手将通过复赛提交作品、现场模拟教学,依据复赛加决赛的总得分,依分值高低评出获奖名次。

3.为调动各培养单位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培养院校参赛人数和

获奖情况设立大赛组织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特别说明

1. 本次大赛秘书处设在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联 系 人:赵桐

联系电话:0871-65912958 手 机:13577090057

QQ    号: 1914105859         E-mail1914105859@qq.com

2. 本次大赛决赛的承办单位为云南玉溪师范学院。

联系人:起建飞

机:13508772960         E-mail:qjf@yxnu.net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玉溪师范学院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代章)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