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4
文号:学会文件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教育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收取会费通知
各教育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为保证教育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各项公共活动顺利开展,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14年12月26日发布的《民政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以及《关于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收取会费的通知》(学会秘[2016]8号)文件精神,现将交纳2017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会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会费标准按照教育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在民政部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会费标准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1万元/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1万元/年,即是教育硕士、又是教育博士授权单位2万元/年。
二、会费缴纳方法
会费由学会统一收取并开具会费专用票据,每年集中缴费时间为5月15日至10月15日,缴费可通过银行汇款或上门交费的方式(注:汇款必须通过学校账户对公汇款,汇款单必须备注“教育”2017;如缴纳的是之前年度的欠费,备注中的年份改为“欠费年份”。如汇款一个月内未收到会费票据,请联系学会秘书处查询)。
学会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行号: 313100000554
账号: 01090334600120105263282
三、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缴纳会费联系人:杨磊
电话(传真):010-62792263
邮箱:csadge@mail.tsinghua.edu.cn
网址:http://www.csadge.edu.cn/
教育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东升
联系电话:010-58802239,13501139047
邮箱:edm@bnu.edu.cn
传真:010-58800519
地址: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楼A区207室)
邮编:100875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代盖章)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