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30
文号:教指委发便字201705号
关于反馈"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
教学案例入库评审意见的通知
教指委发便字201705号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专家2017年11月12—15日"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重庆会议进行入库评审,现将入库评审教学案例意见进行反馈,请有关院校按照入库案例评审意见(详见附件1、2、3)组织案例作者对没有通过入库评审的教学案例进行最后一次修改,“教指委”教学案例专家工作小组将在下次工作会议进行最后一次教学案例入库评审,如果教学案例修改后仍然达不到入库标准,不能通过教学案例入库最终的评审,将视为院校有关教学案例作者自动放弃教学案例入库,修改教学案例提交时间是2018年2月28日之前;对通过入库评审的教学案例,有关院校教学案例作者也应按照反馈意见对各自的教学案例进行完善,于2017年12月15日之前提交完善版的案例(电子版请发至邮箱edm@bnu.edu.cn)。
需要特别再次说明的是作者要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认真对对待案例的修改或完善工作。
附件:
1.首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复评案例评审意见(第一组)
2.首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复评案例评审意见(第二组)
3.首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复评案例评审意见(第三组)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