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7
文号:教指委发(2018)20号
第三届全国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
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指委发(2018)20号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第三届全国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教学技能大赛将以第十八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学术年会为依托,通过学术年会、硕/博士生论坛、教学技能大赛的嵌套式组织形式,旨在为各培养单位创建一个展示培养模式、交流培养经验、提升培养质量的学术氛围,提供一个高品位、高视野、高格局、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为此,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委托江西师范大学承办“第三届全国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教学技能大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形式及内容
大赛由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部分组成。
(一)初赛
初赛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初赛结果推荐学生参加复赛,每培养单位至多推荐4人参加复赛。
(二)复赛
复赛由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江西师范大学共同组织,参赛内容为微课堂教学。
参加复赛的选手可自选一篇课文,按照“互联网+教育”的指导思想,灵活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撰写以学生的学为中心的教学设计。提交的参赛作品需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课堂教学设计,二是教学录像。
1.课堂教学设计
(1)教学设计基础:主要包括教材分析、学情分析(真实、具体的学情,分析中要关注到学生的个体差异性)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选择依据。
(2)教学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活动、学习任务的有序编排与展开)、教学检测与评价。同时,要在教学设计中充分体现参赛者的教学个性/教学风格/教学特色等。
2.微课教学录像
(1)微课教学录像的授课时长须控制在12分钟以内,超时的按无效录像处理。
(2)参赛选手必须在教学现场出现。
(3)微课教学录像须与提交的教学设计内容相一致,两类材料不匹配的参赛作品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4)教学对象为中学生。
3.复赛要求及结果
(1)本次大赛参加者为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研究生,不接受其他类型或专业研究生(小学教育专业、教育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参赛。大赛须以各培养院校为单位统一组织选手参加比赛,不接受各选手单独报名参赛。
(2)所有参赛作品均以word的形式(各级标题均为黑体:一级标题小3号黑体、二级标题4号黑体、三级标题小4号黑体,正文5号宋体,1.25 倍行距,A4竖排版式);视频须转换成RVW 格式。
(3)word 文件和 RVW 视频须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学校+学生姓名(例,江西师范大学李彤),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下列地址:jxsfdx1@163.com或jxsfdx2@163.com
(4)所有参赛作品请务必于2018年9月15日之前寄到,逾期不再受理。
(5)学会秘书处将于2018年9月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将根据参赛选手总人数筛选出决赛选手。决赛名单将于10月15日公布。
(6)复赛所得分值不计入决赛成绩。
(三)决赛
决赛由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共同组织,委托江西师范大学承办,决赛现场设在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决赛时间:2018年11月18日(周日全天)
地 点:江西南昌: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参赛人员:决赛名单中的所有参赛选手
组织形式:现场抽签决定授课内容,进行不超过12分钟的片段教学。
二、获奖等级
(一)本次大赛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次。
(二)按决赛分值高低评出获奖名次。
(三)为调动各培养单位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培养院校参赛人数和获奖情况设立大赛组织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特别说明
本次大赛秘书处设在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决赛承办单位:江西南昌 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联系人:欧阳芬 18907081736 黄 鹤 15970473619
附件:决赛方案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代章)
2018年6月27日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