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30
文号:教育发(2018)11号
关于公示全国第七届教育硕士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教育发(2018)11号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按照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教指委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经秘书处审核,在充分尊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了255名优秀教师和89名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名单。现按评选程序,将获奖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一周,即2018年12月31—2019年1月6日。 公示期过后,将提交“教指委”2019年1月全体委员会徐州年会审议,审议通过,将正式下发表彰通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信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材料要全面、证据要确凿。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电子信箱:edm@bnu.edu.cn
联系人:翟东升
联系电话:010-58802239
附件:优秀名单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