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1
文号:教育发便字202117号
关于报送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基础数据工作的通知
教育发便字202117号
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常规工作要求,请各院校于 2021年7月5日前上报—
1、2021年教育博士录取数据库【注意:①请按照上报教育部学生司博士录取库的数据库格式填写上报数据,其中只要教育博士录取数据进行上报;②录取专业名称(lqzymc)、代码(lqzydm)要具体,如学校课程与教学045101,学生发展与教育045102,教育领导与管理045103,汉语国际教育045104;③定向委培单位(dxwpdw)、档案所在单位(daszdw)数据要准确、全面,不能为空,工作单位一定要填写具体,不能填写人才交流中心等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如工作在中小学的,直接录入中小学单位名称,不要录入地区教育局的名称;如果档案在地区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等,可在档案所在单位字段内填写,不要在定向委培单位内填写】;
2、2021年院校教育博士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3、2020年院校教育博士学位数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希望院校根据学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对上述数据进行统计,按照通知要求保质保量的尽快完成有关数据上报工作(注意是3个表格,教育博士录取情况请按照1内容上报数据库,电子邮箱edm@bnu.edu.cn)。
附件:
1、2021年院校教育博士报名情况统计表
2、2020年院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