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职业技术教育方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文号:教指委发〔2024〕02号


关于下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职业技术教育方向)》的通知

教指委发202402


各教育博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增设职业技术教育方向,为了今后更好地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职业技术教育方向)研究生培养,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依托其下设的职业技术教育专家工作小组,从2023年3月开始,历经一年多时间,经过反复线上或线下会议研讨和征求专家意见,今年4月2—3日经教指委全体委员通讯评议审核通过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职业技术教育方向)》,现予以发布,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有关院校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职业技术教育方向)》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