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编制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2

文号:教育发便字202505号


关于召开《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
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编制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教育发便字〔2025〕05号

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50304号)”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教育博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简称《基本要求》)研制与发布工作,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教育教指委”)定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基本要求》编制工作推进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4月14—16日。

14日报到,15日全天正式会议,16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诚园6—306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教育教指委”部分委员、参与《基本要求》编制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参会名单见附件)。

四、会议费用

会议住宿、交通费用自理,会议费用由杭州师范大学承担,参会专家劳务费用由“教育教指委”秘书处承担。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安排接送站。请与会专家购票后,将到达时间、航班或车次电告会议联系人。如不能与会,请提前通知联系人。

2.会议报到时间:4月14日

3.会议报到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学术交流中心B座博雅苑一楼大厅

4.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红(杭州师范大学)

联系方式见通知文件

附件:《基本要求》编制工作推进会参会人员名单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