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25
文号:教育发(2015)06号
关于召开“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教育发(2015)06号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5年工作计划,定于2015 年5月中旬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召开“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研究生培养院校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研讨会,会议承办单位为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1.主要围绕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教学技能培养,介绍本校的做法、基本经验和基本特色,交流本校在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举措与经验。
2.每个院校选派一名在读研究生进行说课展示,时间20分钟以内。
3.2014年教育专业学位科研课题中期检查。
二、参会人员
1、学校主管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承担具体培养任务的校内有关院(系)主管领导;
2、公共学位课、专业课的主讲教师及导师组组长;
3、教指委委员、特邀专家等。
每校参加总人数3-5人。
三、交流材料 各院校需提供交流材料自行复印携带10份,同时于4月25日前通过电邮发送电子文档至联系邮箱。
六、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5月9-11日
报到地点:贵州省都匀市经济开发区龙山大道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旁·官邸国际酒店,电话:左永松:18385644995、庄翎:13086926333
联系人:庄翎:13086926333、左永松:18385644995
联系电话:0854-8737536(含传真),13086926333
联系邮箱:188347728@qq.com
七、会议经费
参会院校共同承担经费。教指委委员、特邀专家交通费由所在学校承担,讲课费、住宿费、会议费由会议负担。院校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每人需交纳会议费600元。
八、参会回执:见附件
请与会单位在会议回执中注明航班号(或车次)及时间,务必于4月25日前将回执以电子文档或传真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以便安排接站、会务食宿。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代章)
2015年3月12日
附件: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交流与研讨会回执
单位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参会人 姓 名 |
性别 |
职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到达 信息 |
返程 信息 |
是否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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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回执请于4月25日前返回;
2、如需单间住宿,请在备注中写明;如需代购返程票,请在备注中写明时间和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