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1-28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2009年工作计划
(2009年1月14日教育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2009年,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制度,强化组织,科学规划,加强监控”为工作重点,从多方面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部署,为实
(二)继续开展政策咨询工作
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方案”,并最终形成报告,供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宏观决策参考。
(三)继续加强质量监控
计划在2009年上半年对第五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检查;计划在下半年对第三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教学合格评估。与此同时,完成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调研工作,全面诊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现状,在此基础上,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一揽子”建议,解决“工学矛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
(四)全面开展教育硕士质量提升工作
1、启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最早的一批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已经实行了10多年,后来陆续新设的专业方向,除了科学与技术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方向外,都已经完成了一个培养周期,有必要对原有的参考性培养方案进行修订。近几年,多次提出这一问题,但始终没有真正启动。2009年要在修订原则、修订办法、工作分工、时间安排做出具体规定,启动、运转该项工作。
2、修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标准的有关规定》。论文标准的规定是1999年制定的,显然已不能完全适应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发展的需要,有必要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修订。
3、制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基本要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一直没有制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基本要求,近几年我们也曾经议论过这个问题,2008年6月,我们委托南京师范大学参考其他专业学位制定的教学基本要求,研制了一个,但仅仅停留在讨论稿的范畴,尽管列入2008年工作计划,但实际上一直没有真正开展。2009年我们将着力进行此项工作。
4、进一步加强教育硕士课程建设。在修订参考性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启动精品课程的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5、继续开展培训活动。在2008年开展院校教育管理专业导师、管理干部的基础上,陆续开展语文、数学和英语等专业方向的导师、学位课任课教师的培训工作。
6、组织专家评审教育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该项工作2008年下半年布置,2009年开始专家评审,通过该项工作每两年一次的持续开展,规范论文写作,提高论文质量。
(五)推进招生制度改革
2008年,通过成立课题组、召开会议研讨,已经初步形成了有关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些基本设想,2009年有必要完善招生制度,拿出符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选拔生源的方案。
(六)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专家工作小组。由于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数有限,学科专业不齐全,计划成立由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任组长、吸收相关院校专家组成的教育管理、学科教育(文科)、学科教育(理科)、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教育技术与科学技术教育等六个专家工作小组,在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进行监控、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研究、讨论学前教育专业方向的开设问题。在2008年论证方案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切实论证清楚开始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八)开展国际交流活动。2009年计划组团考察英国等国家和地区教育硕士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开展情况,以利于专家和院校管理干部开阔视野,研究工作,推进教育专业学位教育事业的发展。
(九)常规工作
1、进一步改进信息发布工作,要追求信息的准确、及时,实现工作预告、工作通知、动态信息的综合管理,并在院校之间搭建交流平台,互动研讨,改进工作。
2、促进网站功能多元化。今后,网站管理要由开通初期,以发布工作通知为主,转向信息发布与教育资源共享相结合;要由以服务为主,转向服务与指导相结合,秘书处要整合各种资源,通过建立专家库和发挥专家各自的特长,实现指导任务。要科学设置栏目,栏目要充实内容,栏目之间要分工明确,内容体现互补性。
3、完善审批领域办法,为院校提供优质服务。
4、进一步加强与其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秘书处的联系、交流。
5、继续加强档案建设、做好财务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2009年,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将继续努力从整体上推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进一步推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