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议

发布时间:1998-05-16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暨专家指导小组

第三次会议纪要

 

                                      时间:1998.5.1416

                                      地点:上海·华东师范大学

    1998年5月14-16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暨专家指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召开。全国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16所师范院校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家指导小组成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人事司、基础教育司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顾海良同志在开幕式上作了讲话。他首先肯定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开展两年来在招生考试方式改革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将取得这些成绩的主要原因归纳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工作思路清楚,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总结吸收了其他专业学位教育与国外专业学位教育的经验;有专家小组的指导帮助;教育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16所试点单位的高度重视。

    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思路时,顾海良同志指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开展要坚持“四个不变”,努力达到“五项要求”。所谓“四个不变”:一是培养规格、目标不变;二是培养对象不变;三是质量第一的要求不变;四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改革,锐意进取的精神不变。“五个要求”:一是做好1998年招生录取工作;二是在总结去年教学工作和今年联考工作基础上,提出1999年的工作设想;三是抓好有关教材的编写工作;四是逐步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师资的教学水平;五是做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理论研究。

顾海良同志最后提醒各培养单位要注意培养质量,真正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做好。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高中教育处郑增仪处长,就当前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中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以及基础教育司目前所做的工作作了介绍。他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提高中学教师素质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表示要大力支持这项工作。教育部人事司教师工作处周家贵副处长对即将开展的“园丁工程”和即将出台的《教师职务条例》有关内容作了介绍。据介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正在逐步纳入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中,并与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评定联系起来。

    会议期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家指导小组秘书处对一年来的工作作了汇报。华东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代表作了大会发言。在分组讨论会上,来自各研究生主管部门的代表交流    了本单位首批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培养工作,以及1998年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成果和经验。代表们还就当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研讨。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应进一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宣传以及与本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准确把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特色和要求,做好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家指导小组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对98一99年的工作作了安排。

    1、关于1999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和考试。                                               

        (1)学科教学方向的招生对象范围,可扩大为普通中学教师以及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教师。教育管理方向的招生对象为普通中学管理干部,包括区、县教育局有中学教师职称的教研员。

        (2) 考虑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尚处于开始阶段,招生专业暂不宜扩大,每个学校招生专业(方向)不超过5个,可以逐年滚动招生。

        (3〕进一步完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联考制度,考试科目暂时不变。

        (4)在对《1998年全国统一联考考试大纲和指南》作适当修订的基础上,提出1999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试大纲和指南。修订原则为:适当增加样卷题量和区分度,适当增加主观题难度。修改工作由原大纲和指南编写牵头单位负责,定于8月底交稿,争取9月份出版。新编日语或俄语考试大纲和指南编写工作由东北师大牵头,经调研后报专家组审定。

    2、关于课程与教材建设。由专家指导小组审定的原参考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暂时不变,其中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管理学等5门课程,由原大纲编写单位牵头根据现行教材提出建议采用的基本教材,指定必读参考书目(3-5本)及选读参考书目,按专题形式编写参考资料以及编写案例教材,外国语(英语)教材由北京师范大学牵头编写。

    3、关于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理论研究工作。为进一步从理论上探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规律,更好地完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大会要求各培养单位加强有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工作。决定由华东师大研究生院负责拟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科研课题指南,并于7月底前征求专家指导小组成员意见,定稿后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

    4、加强师资培训,举办有关课程教学研讨班。研讨班的目的在于通过总结、交流、确定本学科的特色以及在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服务中的地位,同时也负有对新增加培养单位该    学科任课教师进行培训的任务。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管理学5门学科教师研讨班定于今冬明春开班,研讨时间为3至5天。各试点单位派教师参加,具体工作由各课程大纲编写牵头单位负责。

    5、关于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整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入学的第一批学生即将进入论文开题、撰写阶段,学位论文选题应密切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对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论文要联系实际,有理论见解。论文字数应不少于1万字。各试点单位在明年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应向专家指导小组选送若干篇教育硕士学位论文,以便专家指导小组了解情况,利于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的研究和交流。

    专家指导小组组长、北京师范大学顾明远教授代表专家小组对此次会议作了总结发言。顾明远教授从基础教育自身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及社会发展的需要,论述了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必要性。顾明远教授指出,开展教育硕士工作是提高教师素质,推行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培养学科教学带头人的需要,是提高教师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对基础教育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工作。针对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一些模糊认识,他从学位授予规格、培养目标、培养方式等方面阐述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与按学科门类授子的教育学硕士学位的关系。

    回顾两年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进程,大家一致认为,设置和试办试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学位制度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认清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紧      迫性及其长期性、艰巨性。展望未来,与会代表相信,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家指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各试点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一定能得到进一步的顺利发展。

    (本纪要选自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编《学位与研究生工作简报》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