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议

发布时间:1999-11-04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委员会

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1999年11月24日              会议地点:北京天竺苑宾馆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委员会会议于1999112—4日在北京召开。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20人参加了会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赵沁平同志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理医学科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在大会开幕式上,赵沁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受周远清同志的委托,首先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向全国从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同志们表示感谢。接着,他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了近几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进展情况,这主要表现在修订学科专业目录,拓宽研究生培养体系;按一级学科进行学科授权,扩大学校培养自主权;增设专业学位,加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加强地方学位委员会的建设;修订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办法,保证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质量;确立非全日制人才培养模式,拓宽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路子;加强评估工作和政策法规的建设;加强质量管理,开展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改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几点意见。之后,他又讲到,由于党和政府对研究生教育的高度重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社会对人才素质和质量提出更高需求;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更高学历的愿望也在提高;另外,经过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10多年重点学科的建设,三年多“211工程”规划的进行,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条件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这一切无疑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还存在着培养数量还不能适应社会对高级人才的需求,条件的改善跟不上发展,生源质量,尤其是博士生的质量堪忧,研究生培养模式还不能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素质的更高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资队伍建设与社会实际需要尚有很大差距,培养单位自我保证质量的主体意识还需加强等一些问题。赵沁平同志还介绍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今后发展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一是高等教育的产业问题;二是素质教育问题;三是今后几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问题;四是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自主权问题;五是社会中介机构问题;六是如何建立具有一定前导性,能自我调节、保证质量和社会需要的研究生发展机制问题;七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问题;八是规划问题。最后,他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提出了建议和希望。他认为,专业学位工作是今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开设直接面对的是基础教育,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把基础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提到了一个更重要的位置。因此,做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具有更深远的意义。他建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要切实把培养高素质基础教育教师作为重要目标;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改革进程,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推进素质教育服务;要处理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赵沁平同志在结束发言时对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家指导小组三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从事该项工作的全体同志继续努力,为我国教育、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明远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他指出,1996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决定在我国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截止今年9月招生人数已达3684人,试点师范院校也由最初的16所扩大到29所,并开设了7个专业方向。经过三年多的工作实践,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明确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和培养目标,确定了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初步形成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组织系统和管理规范,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从招生到培养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基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理论研究工作开始启动,并且开展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院校工作检查。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顾明远教授讲到今后工作时强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认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加强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意识;要认真对待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管理工作制度;要注重各个培养环节,加强论文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学位论文指导;进一步深入研究理论问题,探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规律。

会议期间,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讨论了以下工作,并确定了相应的基本原则:

一、讨论并通过了《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

二、决定成立学科指导小组

      会议决定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文科、理科、教育管理3个学科指导小组,学科指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1、文科指导小组:六人组成

         负责人:周庆元(湖南师大)

           员:叶澜(华东师大)、何艳茹(东北师大)、杨启亮(南京师大)、袁锐锷(华南师大)、康岫岩(天津南开中学)

      2、理科指导小组:七人组成

         负责人:邓宗琦(华中师大)

           员:王选章(哈师大)、孙名符(西北师大)、赵彦修(山东师大)、乔际平(首都师大)、吕九如(陕西师大)、赵庆刚(清华大学附中)

      3、教育管理学科指导小组:六人组成

         负责人:胡晓莺(福建师大)

           员:傅维利(辽宁师大)、裴娣娜(北京师大)、沈德立(天津师大)、张大均(西南师大)、范禄燕(北京景山学校)

       教育指导委员会委托秘书处尽快起草学科指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三、讨论并确定了2000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并初步决定明年4月召开招生工作会议。

      1、联考时间:200010月份。

      2、联考科目:考试科目暂时不变,仍是教育学、心理学、外语。

      3、招生对象:与1999年相同,学科教育方向的招生范围仍为普通中学(含初中和高中)教师以及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教师(包括区、县教育局有中学教师职称的教研员)。教育管理专业招生范围为普通中学管理干部。

      4、招生专业方向:在原来7个专业方向的基础上,增加学科教学历史、地理和英语3个专业方向,但每个学校招生专业方向不超过5—7个,其中第一批试点单位不超过7个专业方向,第二批试点单位不超过5个专业方向,可以逐年滚动招生。所招专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5、招生规模:第一批试点单位最多允许招收150人,第二批试点单位最多允许招收100人。

   四、确定了编写学科教学历史、地理、英语3个专业方向《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以及制订英语专业考生报考教育硕士外语考试办法的牵头单位和各小组的组成,即

      历史组:牵头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成员单位有福建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承担编写历史专业《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的工作,要求明年6月底前完成以上任务。

      地理组:牵头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成员单位有山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承担编写地理专业《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的工作,要求明年6月底前完成以上任务。

      英语组:牵头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成员单位有西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承担编写英语专业《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以及制订英语专业考生报考教育硕士外语考试办法的工作,要求制订英语专业考生报考教育硕士外语考试办法的工作明年3月底前完成,编写英语专业《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的工作明年6月底前完成。

    五、研究、讨论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标准。

大会委托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艳茹教授根据研究、讨论的结果起草有关论文标准的原则,并要求秘书处最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标准的指导性意见。

六、大会决定,2000年暂不增列新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

七、会议确定了20003月对第二批13所试点单位进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检查活动。

八、科研课题中期检查

会议听取了秘书处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科研课题中期报告所作的情况介绍,并要求秘书处督促未上报中期报告以及报告不规范的单位和课题承担人,限期上报或重报课题中期报告,逾期不上交的,终止对该课题资助,并对该课题所在试点单位给予一定的批评。大会同时要求秘书处对已上交并且规范的中期报告进行分析,根据课题研究的发展,力争推出第二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课题。

九、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案例教材)编写工作

秘书处向委员们汇报了前一阶段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案例教材)编写工作进展情况。委员们研究并确定了要尽快编辑出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系列教材。列入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的,要经过编写单位申报、经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专家审阅通过等一定的审批程序,每门课程不局限于推荐、出版一本教材。出版单位也不进行统一规定,但出版的规格、要求应一致。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案例教材)出版后,秘书处要收回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案例教材)的资助经费。

会议委托秘书处尽快制订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案例教材)出版规格和要求的规定。

十、教师培训工作

会议决定,今后每年继续举办以学科或专业为主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任课教师研讨班。各试点单位均可作为牵头单位向秘书处申请举办教师研讨班。

十一、会议还就征求修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委员们建议可先设计调查问卷,并结合教师培训和专家检查进行该项工作。

十二、大会委托秘书处起草向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家指导小组成员表十感谢。

十三、审定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会徽设计方案

大会从五所院校交来的13套教育指导委员会会徽方案中,一致同意采纳内蒙古师范大学设计的方案,并确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简称为EDM。请内蒙古师范大学设计者根据委员的意见再作一次修改。今后,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将以此会徽作为标志。

十四、大会听取了秘书处关于1999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财务报告。

 

最后,与会的委员一致认为,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走过了初创时期,进入到规范发展的新时期。伴随着21世纪新纪元的到来,该项工作必将取得更辉煌的成绩。

本次会议的突出特点是研究、讨论的问题覆盖面广,指导工作全面、具体,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

                                          秘书处

                                     1999年11月7日